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县自然资源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加挂甘谷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三)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有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地质勘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区域内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和科普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县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度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执行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要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动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根据授权,对全县各乡(镇)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

  (十五)负责全县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和批后监察管理工作,承担甘谷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甘谷县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天水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市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第四条 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信息、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办、政务宣传、信息化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组织协调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负责起草重要文件文稿。承担综合统计和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财务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称评审、干部教育培训、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办理经县政府公示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进驻政务大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相关股室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堪验、论证、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证管理及发放工作。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及甘肃政务服务网站涉及事项审核加载工作,拟定政务服务事项经办规程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调查确权登记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质量检验、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承担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与应用,管理登记资料。

  (三)开发利用股。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策。落实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和考核评价标准,指导全县约集约利用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县国有土地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开展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建设并监督实施。拟定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

  (四)规划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承担甘谷县中心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工作。承担报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审批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应性评价。负责参与重大建设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和方案论证工作。拟定年度城市规划用地实施计划。负责各类建设项目选址,规划条件设定,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指导县域、乡镇、村庄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报批。指导各乡镇、村规划管理工作。承担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和参与城市市政工程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红线、绿线、蓝线、黄线、紫线规划管理工程。

  (五)建设工程管理股。负责审核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对市政、人防、道桥、涵洞、管网及地上杆(塔)线路的规划审核及与市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的规划审核。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承担村镇建设项目规划管理,核发《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等情况的监督工作。监督全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实施情况。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后监管。负责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负责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行为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协调处理规划管理重大风险和问题。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全过程档案的形成和移交。

  (六)耕地保护股。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并承担相关研究工作。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

  (七)地质矿产管理股。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等工作,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建设。负责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的监督管理。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拟订矿产资源政策、编制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省级以上采矿权、探矿权审核登记核查工作。负责采矿权的出让、审批登记和颁证工作。承办并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

  (八)地理信息管理股。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拟订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应急测绘保障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自然资源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工程、项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卫星遥感等高新技术体系建设。负责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奖励相关工作,指导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第五条 县自然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领导职数另行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

  第六条 县自然资源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办公地址:甘谷县冀城中路18号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谢万林

  单位名称:甘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甘谷县冀城中路18号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张建林

  单位名称:甘谷县大像山国土资源所

  办公地址:甘谷县冀城中路18号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谢文敏

  单位名称:甘谷县新兴国土资源所

  办公地址:甘谷县新兴镇谢家庄秦家巷106号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王维天

  单位名称:甘谷县磐安国土资源所

  办公地址:甘谷县磐安镇西街村汪家巷口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李建军

  单位名称:甘谷县六峰国土资源所

  办公地址:甘谷县六峰镇姜维大道与麦甘路交汇处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张斌兵

  单位名称:甘谷县金山国土资源所

  办公地址:甘谷县金山镇文化大院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李鹏龙

  单位名称:甘谷县安远国土资源所

  办公地址:甘谷县安远镇西城村柳城安居小区

  办公时段: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621411

  负责人姓名:王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