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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简介


一、单位主要职能

第一条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县人社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

第二条 县人社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农村实用人才的综合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负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和见习组织工作。

(三)负责全县就业促进工作,制定城乡就业统筹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职业资格、职业培训等就业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大劳务输转工作指导力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制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平衡。

(六)负责落实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全县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牵头组织实施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八)牵头组织制定全县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工作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负责制定全县人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负责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和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机构设置

局内设6个职能股室,即办公室(政务服务股)、干部管理股、职称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就业促进股。

三、人员情况

我局编制总数为81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3人、工勤编制3人。局属各单位编制情况为:劳动就业中心编制4人、劳动监察中队编制4人、资金管理中心编制10人、城居保中心编制19人、人才办编制6人、劳动仲裁院10人、人事档案管理中心5人、劳务办公室7人。

干部职工共有81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28人,一般干部职工5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