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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司法局

甘谷县司法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

第三条 中共甘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工作安排部署和组织沟通协调等工作,并对相关单位、部门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进行督导检查,考核奖惩。

第四条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策事项,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安排部署及督导检查工作。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布、报备、评估、清理和汇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部门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安排,拟定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等工作。

(六)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工作。承办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后勤保障、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一)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县司法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审核;负责信息、简报的收集、编发和文电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合统计、信访保卫、计划生育、安全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的考核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核定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体系建设及运行维护工作;拟订应急工作预案等,并组织实施。

(二)法制股。承办县政府、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合法性审查、清理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不服县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案件;负责县政府行政决策、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等重大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协调工作;承办县政府法律顾问选聘、使用、管理等工作。

(三)法治宣传教育股。负责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及实施、督导、总结;负责对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乡镇普法对象的考核、培训、考试及普法评先创优;指导、监督各部门、单位“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负责全县专项斗争法治宣传和司法行政系统对外宣传。

(四)基层工作股。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组织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监督、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等工作。

(五)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问题;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统计和工作总结;承担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负责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网络的管理工作;预防全县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工作开展;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配合做好“12348”法网服务建设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相关业务协调、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 县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领导职数另行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制6名。

第七条 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八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单位名称:甘谷县司法局

负责人:王维平

地址:甘谷县南滨河路东侧

办公电话:0938-5621464

甘谷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办公地址

电话

负责人

备注

1

甘谷县公证处

甘谷县南滨河路东侧司法局一楼东

0938-5621461

王仲举

所属事业单位

2

天水陇渭律师事务所

甘谷县南滨河路东侧司法局一楼西

0938-5621480

杨天伟

所属事业单位

3

大像山司法所

甘谷县大像山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颉小刚


4

新兴司法所

甘谷县新兴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杨爱明


5

磐安司法所

甘谷县磐安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席键


6

六峰司法所

甘谷县六峰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董凌云


7

安远司法所

甘谷县安远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姚刚


8

金山司法所

甘谷县金山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王文文


9

西坪司法所

甘谷县西坪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龙勇


10

大庄司法所

甘谷县大庄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任海发


11

八里湾司法所

甘谷县八里湾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廖小龙


12

大石司法所

甘谷县大石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王小明


13

礼辛司法所

甘谷县礼辛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席虎太


14

谢家湾司法所

甘谷县谢家湾乡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段玉池


15

武家河司法所

甘谷县武家河镇武家河村

0938-5621464

刘黎伟


16

白家湾司法所

甘谷县白家湾乡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马蕊霞


17

古坡司法所

甘谷县古坡镇政府院内

0938-5621464

姚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