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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甘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县工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
    第三条 县工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二)负责掌握全县信息资源潜力,拟定信息动员计划,组织全县信息动员及保障工作。拟定全县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实施“出城入园”战略,推进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指导、监督城关乡镇企业示范区、磐安乡镇企业示范区和六峰工业园区工作。
    (四)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统计并发布工业、信息产业统计数据,对工业和信息产业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五)协调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 监督管理甘谷境内过境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
    (六)负责工业发展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七)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安全生产。
    (八)规划全县工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全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上和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核准并上报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负责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
    (十)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十一)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
    (十二)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十三)指导协调工业信息的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行业质量管理。
    (十四)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管工作。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
    (十六)指导全县城镇及乡村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重组, 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十七)负责城镇集体经济及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十八)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所管理的企业及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
    (十九)负责指导和联系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工作。
    (二十)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经济、信息产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
    (二十一)协调全县工业用电。
    (二十二)负责工业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职称审核上报工 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其他职称评定工作。
    (二十三)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建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的业务指导、队伍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工业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二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六)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工信局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和食盐专营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县食盐市场监督执法、组织核发食盐定点生产许可证和批发许可证。
    第四条 县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事务和内部协调;负责机关会议组织、文电档案、政务信息、机要保密、建议提案办理和信访等工作。参与机关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制度建设和对外宣传及财务管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普法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系统工程技术职称审核上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搞好其他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党建工作。配合提出所管理的企业任免负责人人员名单;对所管理的企业进行考核并提出奖惩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对所管理的企业及负责人进行考核任免。指导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安全生产。
    (二)中小企业股。负责拟定全县新型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施“出城入园”战略,推进工业项目和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规划全县工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全县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意见;按市上和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核、核准并上报全县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工业发展基金的筹集和管理。负责推进全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指导和联系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家协会)工作。
    (三)经济运行股。负责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组织实施近期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措施,统筹协调工业经济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统计并发布工业、信息产业统计数据,对工业和信息产业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组织、指导全县工业经济、信息产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人员培训工作。协调全县工业用电。负责城镇集体经济及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工作。
    (四)循环经济股。负责工业、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工业、通信业能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清洁生产。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任务,组织拟定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协调盐业行政和医药等物资储备管理; 监督管理甘谷境内过境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城关乡镇企业示范区、磐安乡镇企业示范区和六峰工业园区工作。承担盐业行业管理,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食盐供应应急预案、落实食盐储备制度。
    (五)信息技术股。负责掌握全县信息资源潜力,拟定信息动员计划,组织全县信息动员及保障工作。负责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指导协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质量管理;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管理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推进产、学、研结合及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指导协调工业信息的资源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和地方工业信息技术标准;指导电子行业质量管理。指导全县城镇及乡村国有、集体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五条 县工信局核定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领导职数另行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第六条 县工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负责人:王斌

    办公地址:大像山镇渭川东路(原疾控中心4楼)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938-582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