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谷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市委办字〔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建制。加挂中共甘谷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甘谷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县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各级政府机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协调和参与研究制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统筹协调部门工作。
(二)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抓好乡镇、部门和驻县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各乡镇请示县政府解决的各类事项。
(三)承担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的筹备组织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
(四)负责全县外事工作;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与对口单位来宾的联络接待工作。
(五)负责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负责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
(六)承担各级各类文件、信函、电报的处理,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文件以及县政府领导的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印制、归档工作。
(七)负责协调安排县政府领导的各类公务活动,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八)负责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组织承办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开展协调督办、落实反馈工作。
(九)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十)检查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公文处理、办公自动化建设和政务值班工作。
(十一)协调县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及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和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县政府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负责接听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单位的电话、通知,接收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有关事项的请示报告;答复电话查询事宜;通知有关会议;负责省、市政府部门及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文件的接收、传阅和转办等工作;负责安排办公室值班工作;负责办公室党支部日常事务工作及办公室党支部会议的准备、组织和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和督促落实办公室各项学习、工作制度;负责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配合相关单位处理信访工作。
(二)文秘股。承办县政府领导的日常政务、业务和事务工作;起草、审核以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县政府领导的讲话材料;负责县政府领导的工作活动安排;负责县长办公会议、县政府专题会议的会务组织、会议纪要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并及时准确向县政府领导和市政府办公室报送重大情况和政务信息,做好县政府领导各项决策、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三)机要室。负责县政府党组会议、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及主任办公会议等会议的议题准备、会务组织、会议服务工作;负责机要文件的接收、传阅、办理和保管工作;管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和文号;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公文的格式审核;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机要通信和保密工作;负责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编制和政工工作。
(四)后勤管理股。负责办公室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办公物资采购管理、电话管理、基建维修、脱贫帮扶、会务保障等后勤事务及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公务用车保障和驾驶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办理车辆更新、移交、报废等事宜;承办办公室人员的工资申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业务;负责县政府机关计划生育、安全保卫、水电暖管理、环卫绿化、爱国卫生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五)外事股。负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外事、侨务、港澳事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了解掌握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外国人在我县活动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策教育;负责安排县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全县外宾接待工作;负责对全县外事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政策和外事纪律教育,组织外事干部的政策业务培训;开展外事调查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与对口单位来宾的联络接待工作。
(六)政务服务管理股。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法规;负责组织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放管服”改革政策调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协调推动“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负责组织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七)文电股。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政务综合办公系统的运转和建设工作;负责各级视频会议系统的衔接、协调工作,协调、指导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省、市政府部门及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其办公室文档的归档管理工作。
(八)督查股。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及有关事项的传达、跟踪、督促及催办落实工作;对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政务值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承办全国、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反馈答复工作;承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他领导职数另行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8名。
第六条 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负责人:马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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