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为坚定不移地切实保障公民、法人以及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全方位、深层次地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向着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宏伟目标大步迈进,我们紧密依据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一丝不苟地遵循上级部门下达的明确要求,同时深度结合本单位当下的实际工作状况,群策群力、精心谋划,组织开展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由镇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负责人进行调度,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落实执行,确保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24年,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1条,其中政务动态48条,公示公告10条,政策文件2条、政策解读1条,“大石镇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7条。及时向社会公布了我镇阶段性工作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这些信息将广泛覆盖政策法规的精细解读,无论是关乎民生的税收优惠新规,还是助力发展的产业扶持政策,都将以清晰明了的条文呈现;工作动态方面,实时跟进单位内部各个部门的项目推进节点、重大活动开展详情;通知公告板块更是及时传递诸如办事流程调整、公共服务设施临时变更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资讯,以此确保信息的全面性无死角、时效性不延误,为广大公众打造一个便捷、高效、权威的一站式信息获取枢纽。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申请大石镇人民政府或大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我镇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在接收到申请的第一时间,组织专业人员认真严谨地审核申请核心内容,精准判别申请诉求的合理性、合法性以及所需信息的范畴归属,迅速完成登记受理流程,进入信息检索、整理、审核的高效流程,并在法定时间限定内,以规范的文书格式、清晰的语言表达给予申请人准确、详实的答复。2024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截至 2024 年末,以本单位名义制订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 0件;依据最新法律法规、政策导向以及社会发展实际需求,坚决废止那些与上位法相悖、已然无法适配经济社会蓬勃发展需求的文件0件;通过严谨细致的甄别、核对,确保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数量精准稳定在0件,并及时借助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等多元渠道面向全社会公示清理结果,保障公众获取的规范性文件权威、准确、有效,为社会各界提供稳定、可靠的行为指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根据《条例》及《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发工作的通知》要求文件要求,完善我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对政务公开网站实行常态化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发布与维护各个领域相关信息,对无发布内容的栏目及时发布情况说明,确保网站内容发布准确、权威、及时、便民。
(五)监督保障。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2024年我镇未出现此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202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充实,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更新速度比较慢。三是宣传力度不够,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不清楚。
改进情况:2025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并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镇将进一步梳理有关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三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扩大信息公开量,全力为大石镇广大群众需获取信息的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甘谷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查阅下载(网站:http://www.gangu.gov.cn/index/zgzfw.htm)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大石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大石镇中街14号,邮编:741207,电话:0938-5771018,传真:0938-5771018,电子邮箱:ggxdsz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