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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dxsz/2024-00019 时间:2024-06-07 来源: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认真做好2024年县级储备粮油轮换工作的通知


县政府有关部门:

甘谷县2024年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已经县政府第3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轮换数量和标准

2024年轮换县级储备粮1000万斤、县级储备食用油20万斤。按照“成本不变,实物轮换,先轮出后轮入”的方式进行轮换,轮入县级储备粮标准为国标二等及以上小麦、县级储备食用油标准为国标三级菜油,且均为2024年新收获粮食。

二、资金保障

县级储备粮油轮换,所需资金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和农发行武山县支行协商,申请县级储备粮、县级储备食用油轮换贷款解决,对轮换发生的轮换费用和轮换价差亏损经县财政审核后全额承担。

三、工作要求

1.2024年的县级储备粮油轮换任务必须于10月底保质保量完成。

2.县级储备粮油完成轮换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农发行武山县支行开展联合验收,共同监督管理。

3.按照“轮换必审”工作要求,县审计局对轮换工作进行审计,及时出具审计结果。

4.县财政局按照《天水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天水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天市粮发〔2022〕39号)要求,依据审计结果,将县级储备粮油轮换费用和轮换价差亏损据实拨付承储企业。

5.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加强对县级储备粮油的出入库和日常管理,严格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责任制,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未经县政府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6.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县级储备粮油监管工作,切实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监管严格,真正使县级储备粮油管得住、调得动、用得上。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政策解读链接:http://www.gangu.gov.cn/info/1841/5531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