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接到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关于对重大信息变更的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核查的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单位受聘的天水市医药机构准入医药卫生评估专家,对我县涉及机构规模(床位数)变更的2家医疗机构和信息变更的15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持证上岗、依法核查,严格按照《天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核查评估表》和《天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核查评估表》中的内容,主要从软件资料和硬件建设两方面逐条逐项核对、合规合理评判。在核查的同时,大力宣传,正确引导,警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带来的严重后果。并要求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为参保病患提供优质的医保服务。
今后,我局在受理信息变更时将严格把握时限要求,及时组织核查人员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合格的按要求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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