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保证医保基金和药品质量安全,推动药品销售价格透明合理,促进定点零售药店自觉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药品安全和药品价格监测管理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县医疗保障局成立三个专项检查工作小组,从2024年5月开始,至6月底,全县105家定点零售药店2024年医保政策执行情况和协议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一、强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按照《天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天医保发〔2024〕31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召开局务会议,研究制定了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给全县105家定点零售药店下发了《甘谷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甘谷县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的通知》(谷医保发〔2024〕35号),成立了2024年甘谷县定点零售药店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工作职责,组织检查工作小组即时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在检查的同时,大力宣传,正确引导,警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带来的严重后果。要求县域内各定点零售药店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安全规范使用医保基金。
二、规范检查,查找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74家药店履行医保协议情况较好,对31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店进行了处理。其中限期整改13家、约谈11家、通报批评5家、解除医保业务2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医保政策学习宣传不到位。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政策学习掌握不够,学习制度不健全,医保政策宣传缺失或不到位现象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医保政策知晓率低。二是部分定点零售药店相关标识不规范。存在医保区和非医保区未明确标识或标识不清楚,医保区和非医保区物品摆放混乱,近效期药品没有设立专柜,部分药品标价不齐全、不对位,价格调整后标价更换不及时等问题。三是购药刷卡票据保存不完整。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刷卡后,未按规定留存医保刷卡票据,刷卡小票签字不全,无大额医保刷卡登记簿等问题。四是部分定点零售药店接口改造工作滞后。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对接口改造工作不重视,未配备或升级刷卡终端设备,无法启用医保电子凭证、社保卡应用场景,影响到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五是个别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行为不规范。未对购药的参保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证卡识别;收费单据参保人姓名、社保卡号和身份证号码未做脱敏处理,涉嫌透露个人信息,存在泄密风险。六是有些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制度落实不规范。存在驻店执业药师不在岗,处方未及时审核、签字不全等现象,甚至个别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长期请假或只是挂证而不上岗。七是部分定点零售药店处方备案不规范。去年部分药店提供的处方备案单位为广州珠海天博医院在水医方互联网医院,但处方上实际显示的是海康大可互联网医院,对此问题我们责令于3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八是个别定点零售药店未按协议履行服务。甘谷县恒健大药房和甘肃华亿百草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安远店两家定点零售药店,未建立或未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混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将非医保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纳入医保结算存在套取医保基金嫌疑;且屡查屡犯、拒不整改,经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市局同意后,解除上述两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取消定点药店资格。
三、狠抓落实,确保基金安全
下阶段,我们将以这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狠抓工作落实,逐店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定点零售药店依法依规使用医保基金。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我们将按照市医保局党组提出的“156”工作思路,锚定目标、埋头苦干、勇毅前行,纵深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医保经办服务创优过程和数智赋能工程。二是严肃问题整改。各定点零售药店要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梳理存在的问题,责成专人、认真整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实行清单管理、挂牌销号,确保整改工作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严格内控管理。各定点零售药店要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按要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暨“三假”治理专项活动,切实做好药品、医用耗材“进销存”管理;为参保患者提供服务。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各定点零售药店要发挥窗口作用,积极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为医保病患提供优质的医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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