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5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将全县防汛抗旱责任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细化防汛抗旱责任,层层抓好落实,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对因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0938-5635386
附件1:甘谷县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2;甘谷县2025年城市防洪行政责任人名单
附件3:甘谷县2025年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
附件4:甘谷县2025年乡镇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附件5:甘谷县2025年重点河流、河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责任人名单
附件6: 甘谷县2025年山洪灾害防御“四级包抓”责任人
甘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