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0日,根据《甘谷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谷安办发﹝2021﹞2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会同县公安局对县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和使用民用爆破物品的情况进行了安全检查。
此次共检查了甘谷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矿山部、甘谷县天河采石厂、甘谷华誉实业有限公司、甘谷森茂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家企业,4家企业都能够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到了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了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工作两不误。
检查组要求企业必须严格管控民用爆破物品,装运、储存、爆破等作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有序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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