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甘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职工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9.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12.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14.指导甘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基层指导股、规划信息股4个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有甘谷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甘谷县计划生育协会。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有甘谷县人民医院、甘谷县中医医院、甘谷县妇幼保健院、甘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谷县红十字会、甘谷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17个乡镇卫生院。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85429.6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56.3万元,增长21.91%,主要原因是各医疗单位医疗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4835.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87.94万元,占36.65%;事业收入32366.02万元,占38.15%;其他收入21381.27万元,占25.2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76721.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81.70万元,占60.32%;项目支出30440.25万元,占3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087.9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8870.05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2.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28.92万元,增长26.89%。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32.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0万元,占0.04%;科学技术支出5.80万元,占0.0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6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8.31万元,占6.02%;卫生健康支出24359.65万元,占90.11%;住房保障支出1026.78万元,占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032.84万元,支出决算为2703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0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0万元,支出决算为5.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6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2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5.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359.65万元,支出决算为2435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6.7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72.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3.83万元,增长30.4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工资正常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9.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449.22万元,下降99.3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055.10万元,本年支出4055.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为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准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准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9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不准确,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9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13万元,下降73.0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支出等。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9.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07万元,增长260.49%,主要原因是培训数量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53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24.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4.8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35.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81.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68.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68%。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5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423.688万元。组织对“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3.6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县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预算预算绩效的管理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资金配置为目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新局面。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计划生育补助资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4.12万元,执行数为194.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2023年度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发放工作;二是切实提高了离岗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稳定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2.“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6.89万元,执行数为226.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了2023年度计划生育各类补助资金的发放,有效解决了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家庭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二是缓解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78万元,执行数为2.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成功举办了2023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二是切实提高了经济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三是推动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2023年的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部门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等方式对2023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如期完成了各项绩效目标,绩效整体评价“优”。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本部门主要包括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