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负责协调推进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落实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依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疗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方案,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卫生救援,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负责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职工队伍、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7.负责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地方性政策。
9.负责拟订并实施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卫生行业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1.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技术标准。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领域的中医药建设,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协调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和中医药相关产业建设。
12.承担全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负责公众健康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基本权益和老年人合法权益。
14.指导甘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股、基层指导股、规划信息股4个股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有甘谷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甘谷县计划生育协会、甘谷县卫生监督所。
(三)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有甘谷县人民医院、甘谷县中医医院、甘谷县妇幼保健院、甘谷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甘谷县红十字会、甘谷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17个乡镇卫生院。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9336.10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9336.10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336.10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9336.10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2736.19万元, 占66%; 项目支出6599.91万元,占34%; 上年结转 0 万元, 占0 %。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9336.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 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 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3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6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2736.1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756.92万元,下降 14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项目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70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3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599.9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422.29万元,减少36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 0 个,主要是项目1、项目2、项目3……。
保障运转经费 1 个,主要是项目卫生健康业务费。
其他项目4 个,主要是项目1:在岗村医养老保险、项目2:离岗乡村医生工龄补助、项目3:计划生育补助资金、项目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类) 纪检监察事务( 款) 派驻派出机构( 项)2024 年预算数为 0万元, 比 2023 年预算增加0万元。2.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2024年预算数1797.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53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6.6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040.1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19.8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36.21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19.88 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6.21万元,下降 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人数减少。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 0 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 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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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4289.19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733.25万元,下降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和项目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408.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747.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2560.56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0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62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62486.33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09798.78平方米,价值24851.59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4辆,价值 705.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选取1个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的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公开项目文本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周期、实施计划、年度预算安排、预期总体目标等内容。没有经济社会发展类项目支出的部门/单位可公开其他类项目。
项目名称: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
1、项目概况: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91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甘卫发〔2015〕313号)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离岗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天市卫发〔2016〕47号)精神,实行在岗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乡村医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到达法定年龄而累计未满15年的,按照《社会保障法》和人社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有关规定执行。乡镇卫生院所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用,由县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
2、立项依据: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5〕91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甘卫发〔2015〕313号)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离岗乡村医生养老问题的通知》(天市卫发〔2016〕47号)。
3、实施主体:各乡镇卫生院
4、实施周期:1年
5、实施计划:乡镇卫生院和乡村医生个人按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乡镇卫生院所交乡村医生养老保险费用,由县财政纳入乡镇卫生院正常支出范围予以核拨。
6、年度预算安排:480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坚持从“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目标出发,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政策,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成2024年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缴纳工作。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预算。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3个,公开率为10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 3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3个,完成率为 100 %。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3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 %。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 3个,完成率为100 %。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3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1 个,项目支出3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 100 %。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 0个,增长率/压减率 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 0 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 13个、三级指标18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14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请部门/单位对编制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补充解释)
甘谷县卫生健康局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