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卫生健康局(汇总)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全省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拟定地方性卫生法规、规范性文件,制订地方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2、研究制订区域卫生规划,统筹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实施计划,服务标准和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3、研究制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方案,控制烈性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组织对各类传染病、地方病和危害职工健康的职业病的监测与综合防治。
5、管理医疗机构,规范医疗市场,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定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
6、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血液工作和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
7、研究拟定全县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技攻关和医学科技成果推广普及应用,指导并组织实施继续医学教育,指导和协调医疗卫生学术团体的工作。
8、依法监督管理食品卫生、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负责与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许可和广告审查。
9、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并组织实施人才梯队,学科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和评聘工作,认定各类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资格。
10、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发展传统医药、民族医药事业,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促进中医药现代化。
11、贯彻国家爱国卫生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爱国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在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领导下,协调有关部门完成爱国卫生工作任务,动员全社会参与爱国卫生活动,开展人民健康教育。
12、开展医学卫生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卫生援助任务,组织参与国家和省市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
13、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4、负责卫生财务、会计、基建、装备、国有资产的管理,协调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政策,提出医疗卫生服务价格标准,并实施监督检查。
15、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并对其业务建设,职业队伍建设宏观管理。
16、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事件、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
17、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拟订相关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18、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发展目标,拟订全县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县计划生育事业发晨规划,并组织实施。
19、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20、负责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人口问题的综合治理,负责推进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根据省节要求,协调有关部门,建立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救助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
21、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与党校、教育部门共同做好人口理论研究与教育工作。
22、负责人口和计划全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妇女生殖遭感染干预工程的规划与规范;与有关部门共同作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做好艾滋病的防治、宣传咨询、安全套的发放、筛查等工作;对计划生育、生死健康技术和药具发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相关产品广告的审批工作,协助药监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药具和性保健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23、编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免费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下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加强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战略性、前瞻性研究。负责计生系统医、护、药、技、中医、生殖保健咨询等专业继续教育以及职称评定的初审及上报工作。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建议、意见和议案、提案。指导全县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受理信访案件,查处计划生育工作的违纪案件。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下设办公室、医政股、政工股、财务股、规划信息股、基层指导股、宣教股、家庭发展股、公卫股、中医股、医改办、流动站12个股室。
下属单位
下属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县卫生健康事务服务中心、县红十字会和17个乡镇卫生院。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2年收入预算32135.1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961.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173.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全年支出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135.1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3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9.07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1545.84万元。
4、农林水支出92.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691.77万元。
5、其他支出8173.5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63.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059.10万元,公用经费4.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2898.1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培训费
培训费0万元。
(三)会议费
会议费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基金预算收入8173.5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69155235.79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价值206910541.85元;通用设备44302904.01元;专用设备190698012.70元;文物和陈列品50000元;图书、档案92730.60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857851.03无;无形资产20243195.60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