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新兴镇卫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甘谷县新兴镇中心卫生院位于甘谷县新兴镇姚庄村,为全镇近6万人和周边乡镇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机构设置
我院开设科室有内儿科、外妇科、中医针灸科、口腔科等医疗科室;检验科、B超室、放射科等医技科室;妇幼、防疫科、医保科、公卫科、办公室等行政科室,包括32个行政村卫生室。
三、人员情况
我院现有在职职工157人,其中副主任医师8人、中级职称13人、临床执业医师23人、助理医师13人,检验士7人,护师11人、执业护士58人、西药师3人,后勤人员18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418.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1.64万元,占比34.85%;事业收入1518.95万元,占比44.43%;年初结转收入708.4万元,占比20.72%。收入的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增加。
2021年支出总计3418.98万元,同比增加31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18.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基本公共服务支出522.95万元,其中重大公共服务支出1.62万元,人员经费支出511.08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服务增加。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91.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1.64万元,同比去年增加98.66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91.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1.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减少。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1.6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59.7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15.1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1.35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65.37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
人员支出511.0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680.56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 0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较上年0.23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11月份天水地区发生新冠肺炎,入户采核酸次数较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长0。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51.93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车辆1辆,价值31.61万元(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 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得分计算。根据《甘肃省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甘卫基层发【2018】370号)》和《甘谷县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谷卫计发【2018】162号)》文件精神,我院制定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谷新卫发【2018】81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相关处罚的;
2、 严重违反所在单位规章制度,干扰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3、 工作中因个人因素发生医疗事故或造成单位重大经济、名誉损失的;
4、 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5、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核结果使用。绩效考核结果是机构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绩效奖励发放的主要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应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拉开档次,对考核等次或分值较低的人员扣减发放。具体发放办法、标准、扣减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