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谷县大庄镇卫生院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谷县大庄镇卫生院位于甘谷县大庄镇大庄村,为全镇1.9万人和周边乡镇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恢复期病人康复治疗与护理、卫生技术人员培训、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我院开设科室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等医疗科室;检验科、B超室、放射科等医技科室;防保科、一体化、办公室等行政科室,包括18个行政村卫生室。我院现有在职职工27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临床执业医师2人、助理医师4人,护师10人、中药师2人、西药师2人,检验师1人,康复治疗师1人,管理人员3人。
(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
甘谷县大庄镇卫生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其他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预算收入及支出总体情况
(一)全年收入
2023年收入预算276.98万元,比2022年181万元增加95.98万元,上涨53.03%,增加原因:增加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保等科目。
(二)全年支出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6.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98万元,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预算支出276.98万元。
1、基本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6.98,公用经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181万元增加95.98元,上涨53.03%。其原因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保等科目。
2、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0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206.9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8.94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23年本部门计划征收60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2023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三)办公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四)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甘谷县大庄镇卫生院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7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原值)金额为440.19万元,累计折旧:247.63万元,期末净值192.56万元;无形资产年末(原值)金额4.2万元,累计折旧:2.86万元,期末净值1.34万元。房屋面积:930平方米。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