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拟定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动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三)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管理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各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各类群众 文化体育活动;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拟订全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文艺、旅游、体育方面的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七)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审核、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晋等升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好历史文化古村古镇保护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县野外文物的抢救性清理、发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考古学调查。
(九)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组织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及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市场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从严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全县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十)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微波传输、有线传输和“村村通”等工程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制度的拟定;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十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发展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调频发射台(站)播出节目及转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小功率电视差转台、小功率调频广播转播台的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十四)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检查全县旅游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县旅游业的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五)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年检工作;负责全县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查、申报、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培育和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和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制定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关内设机构
我单位下设6个股室:办公室、文物股、广电股、旅游股、体育股、文化股。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我单位共有职工120人,在职人员82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7,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75人;退休37人;无临时和离休人员。
(三)直属事业单位
按编制部门批复“三定”方案编写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2420.9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2420.97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0.97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2420.97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654.01万元, 占27.01%; 项目支出1766.96万元,占72.99%; 上年结转0万元, 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2420.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55.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7.2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4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654.01万元,比2024年预算671.66减少17.65万元,下降2.6%,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及人员抚恤金等突发性支出预算减少。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46.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766.96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1766.96万元,增长(减少)100%.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8个,主要是2025年县博物馆陈列展示项目、2025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5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大像山文创产品开发资金、2025年文化人才专项、2025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保障运转经费1个,主要是应急广播运行维护费。
其他项目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类) 纪检监察事务( 款) 派驻派出机构( 项)2025年预算数为0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5.19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5.19万元,增长100%。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12万元,下降0.01%。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64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87.2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3946.2平方米,价值665.94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 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 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1.交通运输支出( 类) 民航发展基金支出( 款) 民航安全( 项)2025 年预算数为0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万元。
说明:如果2025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请写成“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5年计划征收0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 个,主要是 费、 费……,分别计划征收 万元、 万元……。
说明:如果2025年无非税收入,请写成“本部门/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8个,主要是2025年县博物馆陈列展示项目、2025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资金、2025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2025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大像山文创产品开发资金、2025年文化人才专项、2025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6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6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需进一步科学精准编制预算。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6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6个,完成率为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7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1,项目支出6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部门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46.2万元,2024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12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12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