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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文旅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索引号:20230418-095317-229 时间:2022-01-29 来源:甘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月28日,甘谷县文旅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律。

  会上,与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对黑恶势力组织的定义更加明确,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大家一致认为,本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既有防治有组织犯罪实践经验的系统总结,更是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意味着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进入全面依法、常态化开展的新阶段,对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安宁、国家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会议强调,文旅局要进一步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大像山景区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切实提高社会知晓度;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为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