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公安局
关于春运期间城区部分
道路实行机动车临时停放的通告
为加强春运期间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便民服务,解决“停车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城区部分路段实行机动车临时停放的管理措施,具体事项如下:
一、时间
2026年2月15日至2月23日。
二、路段
(一)大像山镇南关什字以南至老年活动中心之间的道路两侧,允许机动车临时停放,但红绿灯附近区域禁止停车,以免影响正常通行。
(二)大像山镇富强路南侧(西环路与富强西路丁字路口至冀城中路与富强东路丁字路口)允许机动车临时单侧停放。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做到安全有序停放。凡违反上述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甘谷县公安局
2026年2月12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