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科技行动和科技与产业融合为引领,聚力推动县委、县政府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经研究,启动2026年度甘谷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甘谷县科技计划项目坚持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以突破产业瓶颈技术、提振经济发展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重点,高效衔接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创新各环节,深化科技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的会商机制,共同凝练科技需求、设计研发任务和组织项目实施。
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按照工业、农业、社会发展、软科学、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规上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类别公开征集。同时,结合我县科技创新和项目管理工作实际,2026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在财政资金资助项目(简称“A类项目”)基础上,增设自筹经费项目(简称“B类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工业科技:围绕建筑建材、机械制造、数字经济、人工智能、低空遥感技术、服装服饰、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关键技术研发,凝练筛选一批重点项目。
(二)农业科技:聚焦现代农业生产与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围绕种质资源、农业资源与环境、高效种植及产业提质增效、家畜健康养殖和疫病控制、“甘味”农产品品质提升与产业链延长、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乡村振兴(科技特派员)等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
(三)民生科技:围绕碳达峰碳中和、医疗健康、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食品安全、文化旅游、社会管理领域等开展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四)软科学:针对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结合甘谷科技、经济、社会和民生重大需求,围绕县委、县政府“强科技、强工业、强县域”行动等开展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研究支撑和决策依据。
(五)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建设和提能升级。
(六)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围绕制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瓶颈,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研发活动,鼓励和引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和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健全研发机构,扩大研发人员数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七)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转化前景和产业化前景良好的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吸引县外高水平科技成果在我县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紧密结合甘谷县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符合本通知支持的技术领域或研究方向,需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相应的研究平台。
(一)申报单位须为2025年1月1日前在甘谷县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科研经费实行专账核算,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科研设施、人员、经费等保障条件,无违法和其它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和技术政策,项目内容紧密结合甘谷县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创新性明显,无知识产权纠纷,研究成果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企业申报的工业领域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1:1。
(三)项目申报材料的撰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真实可信,各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加以承诺。考核指标应遵循明确、量化、可考核的原则,合理设定项目预期达到主要考核指标、经费预算、分期实施计划、完成时间等。申报材料上的信息将是签订任务书以及后续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
(四)申报项目如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审查、管理,并在项目申报时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申请及执行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和知情同意等问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五)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岁(有特殊要求的专项除外)。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六)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
1.高新技术企业、省级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的项目;企事业单位联合高校、科研机构共同实施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总额占比5%以上,新产品销售收入、高技术产业营业收入显著,有明确研发活动能提高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企业申报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岁,具有较强科研组织协调能力的青年科研人员主持或参与申报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4.已通过自筹资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
5.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通过研究开发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以及通过项目实施形成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项目。
6.招商引资企业实施的科技创新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B类项目的请在项目名称后标注“(B类)”字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
1.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2名)当年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
2.申报单位不具备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或科技服务能力;
3.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4.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负责人5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中有不良信用记录或承担省市县科技项目存在逾期未结题验收的科研失信单位。
5.同一项目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6.企业申报单位2025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三)属地化审核推荐上报。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领域和具体要求,遴选本行业、本部门重点领域的技术需求组织项目。申报单位由县域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推荐。
(四)项目执行期限:项目执行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课题主要研究人员不超过7人。
(五)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甘谷县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1份(附件1,A3骑缝装订,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报送电子版,于申报截止日期内报甘谷县科学技术局1113室。
(六)申报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甘肃)一键查询系统,系统打印信用报告纸质版1份,同项目申请书一并报送县科技局。
五、申报时间
2026年1月26日开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科技计划管理股 联系人:王君平 联系电话:0938-5628763
附件1:甘谷县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申请书
甘谷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1月26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