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甘谷县教育局(汇总)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细则。
(二)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落实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部署和要求,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负责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
(四)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全县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
(五)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
(六)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七)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评估等工作,指导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和中职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八)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指导全县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机制的实施工作;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实施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训、评先选优及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教师招聘、人才引进和全县教育系统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校长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县成人学历教育和中等专业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和中小学(中职)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指导并督促落实全县教育科学研究、科技教育、教学装备、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文明校园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三)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语言文字规范的监督管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四)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教育系统外事、对外交流工作和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内设机构
甘谷县教育局机关是行政财政全额正科级单位,下设甘谷县招生考试中心、甘谷县人民教育督导室、甘谷县教育教学研究室、甘谷县勤工俭学办公室、甘谷县学生营养办和甘谷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6个事业单位,财务统一核算。下属单位有古坡学区、安远学区、六峰学区、磐安学区、新兴学区、大庄学区、渭阳学区、礼辛学区、大石学区、金山学区、八里湾学区、西坪学区、武家河学区、白家湾学区、谢家湾学区、西城学区、大像山学区17个学区和甘谷县第一中学、甘谷县第二中学、甘谷县第三中学、甘谷县第四中学、甘谷县第五中学、甘谷县第六中学、甘谷县西关中学、甘谷县康庄中学、甘谷县新兴中学、甘谷县模范中学、甘谷县职业技术学校、甘谷县张家景文泽学校、甘谷县第一幼儿园、甘谷县第二幼儿园、甘谷县第三幼儿园、甘谷县特殊教育学校、甘谷县新兴小学、甘谷县新兴幼儿园18所县直学校。财务独立核算。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无
(三)直属事业单位
无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18432.548446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18432.5484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8432.548446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占0.00%;
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占0.00%;
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18432.548446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91962.110592万元, 占77.65%; 项目支出26470.437854万元,占22.35%; 上年结转0.00万元, 占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18432.548446万元,包括:教育支出97010.7057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54.5115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74.7531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092.57804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91962.110592万元,比2024年预算92827.01万元减少864.899407万元,减少0.93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0540.267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2986.373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6470.44万元,比2024年预算43976.12万元减少17505.68万元,减少39.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基建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减少。
保障运转经费10个
主要是:项目1、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2、特岗教师县级补助;项目3、代课教师养老补助;项目4、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及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项目5、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县级配套;项目6、中职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县级配套;项目7、义务教育班主任津贴;项目8、特困大学生救助金;项目9、国家级教育考试经费;项目10、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教育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97010.705719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09948.95万元减少12938.2442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类经费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10454.511521 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6240.57万元减少5786.058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缴纳比例下降。
3.卫生健康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3874.753162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3806.98万元增加67.77316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025年预算数为7092.578044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6971.71万元增加120.868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增加。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 %。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784.506554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持平。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400.22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3080.29减少2680.07万元,减少20.4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6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6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6514.14万元。其中:房屋面积871650.52平方米,价值110323.96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5辆,价值54.4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1123.6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2025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1、名称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
1、项目概况: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是国家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后,按照不低于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对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补助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720元、初中每生每年940元,在此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3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
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化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临时聘用人员工资等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每学期(年)收取学杂费时,按照办公经费补助标准减免,不得先收后退。教育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立项依据:《甘肃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教〔2024〕44号)
3、实施主体: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4、实施周期:根据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实施。
5、实施计划:补助经费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管理。教育部门负责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并提出资金需求测算方案。财政部门根据预算管理相关规定,会同教育部门研究确定补助经费预算金额。学区学校根据年度教育任务和工作计划编制单位预算根据预算报账支出。
6、年度预算安排: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4〕45号,下达我县中央资金6185万元、省级资金1600万元,总计7785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全面提升甘谷的教学环境质量,促进甘谷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学校各项日常教育活动的合理支出,教学活动开展有序,办学水平得到进一步改善。推动基层教育教学效率,提高当地义务教育水平。有效降低了农村义务教育的辍学率,基本上解决了适龄学生的入学率。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更多人接受义务教育,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科学化,精细化发展。促进贯彻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推动科学发展,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等重要目标的实现。
项目2、名称: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1、项目概况: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弘扬尊师重教风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健康、快速发展。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立项依据:《甘肃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5〕152号)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甘教师〔2018〕48号),把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作为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3、实施主体: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范围包括 16个学区和1所县直学校,共289所学校。涉及县城及川道区以外的乡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岗教职工,包括经市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批准到农村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支教教师、国家“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以及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招考教师。
4、实施周期:坚持“以岗享受,离岗取消”的原则,因各种原因不在学校上班的所有人员不享受;岗位由各学区、县直学校每学期核定一次,按12个月发放。经预算分三类标准发放:一类20人,每人每月345元;二类1115 人,每人每月380元;三类839人,每人每月430元。
5、实施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每学期由相关学区、县直学校对符合发放政策的在岗教师进行审核公示,报经县教育局、财政局审批后,按程序由教育局财务审计股审核下拨相关学区、县直学校负责按月发放。
6、年度预算安排: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通知》甘财教〔2024〕45号,下达我县中央资金216.37万元、省级资金140.75万元;县级财政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专项经费列入教育局部门预算,谷财发〔2024〕1号批复县级配套资金500万元,总计857.12万元。
7、预期总体目标:弘扬尊师重教风尚,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健康、快速发展。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24483.78万元,较2024年预算23593.63增加890.15万元,增加3.7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增加资金增加。
1.一般性转移支付24627.224万元,具体项目有:
(1)项目1:2025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5857.45万元;
(2)项目2:2025年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资金1211.12万元;
(3)项目3:2025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1172.53万元;
(4)项目4:2025年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金115.03万元;
(5)项目5: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金503.94万元;
(6)项目6:202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资金513.7万元;
(7)项目7:2025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128万元;
(8)项目8: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83万元;
(9)项目9:2025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456万元;
(10)项目10:2025年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资金543万元。
2.专项转移支付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3.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21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21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12月,组织开展1-12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1个,占本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2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1个,完成率为10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需进一步科学精准编制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率。
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无。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21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1个,项目支出21个,转移支付项目14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部门并公开。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3个,增长率22%。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个。
(二)2025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5个、三级指标25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2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