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研究提出全镇教育改革和发展战略,负责全镇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统筹管理全镇教育经费;规范教育收支行为;负责全镇教育资产和基建的管理。
(四)管理全镇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班)、小学、初中等)的教育教学、继续教育和教研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谷县大石学区共有机构1个。下辖各级各类学校共10所(初中1所,九年制学校3所,完全小学1所,教学点3所,幼儿园2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194.67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9.67万元,增长15.9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入自然增长以及公用经费标准提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194.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0.85万元,占99.57%;事业收入13.82万元,占0.4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18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0.86万元,占84.28%;项目支出500.00万元,占15.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180.8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425.84万元,增长15.4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自然增长以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提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23.85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支自然增长以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提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8.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532.22万元,占79.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1.92万元,占10.44%;卫生健康支出101.80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212.92万元,占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78.86万元,支出决算为317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教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32.22万元,支出决算为253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92万元,支出决算为33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0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12.92万元,支出决算为2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0.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8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48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收支自然增长以及公用经费支出标准提升。人员经费用途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4.63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今年公用经费执行数为308.40万元,但今年根据决算要求,公用经费支出列为项目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99万元,本年支出1.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为用于大石小学少年宫正常运转和相关活动开展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896.67%,主要原因是疫情解除后各类培训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52.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5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1141.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项目、“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学前教育阶段减免保教费”项目、“乡村教师生活补助项目”等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4.2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政府性基金支出中“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资金1.99万元,乡村学校少年宫开放了经典诵读、合唱、科技创新、创意美术、素描、硬笔书法、软笔书法、围棋、武术、英语等10个项目,为孩子们提供了展示自我的广阔天地,乡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项目支出2.6万元,充分调动了学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鼓励中小学校加强了内部管理,促进内涵发展,达到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04.94万元,保证了学区九所学校的正常运行,添加教育教学设备、进行师资能力培训,完成率为100%,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项目资金37.21万元,有效解决了家庭贫困学生的上学问题,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确保贫困学生全部上学;“学前教育阶段减免保教费”项目支出57.67万元,幼儿园办学条件有了很大改善,校园绿化环境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提升显著,学生、家长、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89.87万元,全部发放到位。乡村教师补助的发放,提高了乡村教师的收入水平,乡村教师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得到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升,全县教育进一步均衡发展。
从评价结果来看,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均为“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教育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评价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80.85万元,执行数为3180.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目标1:按时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发放金额2680.86万元;目标2:幼儿入园率进一步得到提高,为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57.67万元;目标3: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生活补助37.21万元;目标4:为毕业年级教师发放教育教学质量奖励2.6万元;目标5:对个人和家庭发放补助25.34万元;目标6: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104.94万元;目标7:关注乡村教师生活,提高教学生活水平支出89.87万元;目标8:丰富乡村学校学生校园生活,乡村学校少年宫支出1.99万元。 目标9:社会、家长、学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具体。二是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还不够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二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
其它支出绩效评价附申报表。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附自评报告)
评价结果为“良好”。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十五、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学前教育支出(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十六、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小学教育支出(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十七、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支出(款)初中教育支出(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支出(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