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重点民生领域整治成果,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对重点民生领域开展“一域一重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八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十五届县纪委四次全会部署,紧紧盯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在专项整治中释放长期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既通过严格监督动真碰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通过严查案件惩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整治一类问题、健全一套制度、规范一个领域,以有力监督护航重点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落实双减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方面
1.工作目标
本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
2.整治内容
(1)规范课程设置与教学进度: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随意增减课时,不赶超教学进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消化和吸收知识。
(2)严格控制作业量与难度: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作业,确保作业难度适中,数量适当。同时,加强对作业的监督与管理,禁止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
(3)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加强与校外培训机构的沟通与合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防止过度培训、超前培训等现象的发生。同时,引导学生理性参加校外培训,避免盲目跟风。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同时,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教师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整治重点
(1)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不随意增减课时,不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严格控制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作业,避免大量重复性、机械性作业。
(2)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对学校招生、收费、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方面的监管,确保学校办学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3)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注重启发式教学和探究式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节点。
(3)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学校办学行为方面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政策得到严格执行。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学校办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5)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学校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6)强化宣传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双减”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师生和家长正确理解“双减”政策,支持学校规范办学行为。
5.责任分工
(1)学校领导:负责制定学校落实“双减”政策的实施方案,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2)教师:负责按照课程计划和教学进度开展教学工作,确保教学质量;合理布置作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3)家长:积极配合学校落实“双减”政策,督促孩子按时完成作业,避免过度追求成绩。
6.预期成效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预期达到以下成效:
(1)学校办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2)学生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学习积极性和兴趣得到提高。
(3)课堂教学效率得到显著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二)禁止各类社会活动违规进校园专项整治方面
1.工作背景与目标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多元文化的交融,各类社会活动频繁进入校园,其中不乏一些违规、不良甚至违法的活动。这些活动不仅干扰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还可能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因此,本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加强对进校园社会活动的监管,严格禁止各类违规活动进入校园,确保校园环境的宁静、有序,保障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工作涉及所有未经批准或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类社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推广、政治宣讲、宗教活动、非法集资等。
3.禁止进入校园的活动类型
(1)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推广活动;
(2)未经审批或备案的各类讲座、展览、演出等活动;
(3)存在安全隐患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活动;
(4)涉及宗教信仰、政治敏感等不适宜在校园内开展的活动;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规定的活动。
4.整治措施
(1)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对任何拟进入校园的社会活动进行严格的审批。学校应建立进校园社会活动的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流程和标准。所有进校园的活动必须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申请,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开展。
(2)加强门禁管理:学校应严格门禁制度,对外来人员及车辆进行严格把关,防止未经批准的社会活动进入校园。
(3)加强日常监管:学校保卫部门应加强对校园内各类活动的日常监管,发现违规活动立即制止并上报。同时,学校应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师生积极举报违规活动。
(4)强化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对师生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讲座、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提高师生对违规社会活动的辨识能力和防范意识,引导师生自觉抵制不良活动。
(5)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活动组织方,学校应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其再次进入校园开展活动。
(6)加大执法力度:对于发现的违规活动,学校应立即制止并上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责任分工
(1)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加强对学生活动的指导和管理,防止学生参与违规社会活动。
(2)宣传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
(3)审批机构:负责对拟进入校园的社会活动进行审批,确保活动符合学校规定和法律法规。
(4)学校保卫部门:负责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门禁制度的执行,对进入校园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把关。
6.责任落实与保障
(1)明确责任主体:学校应明确各部门在整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2)加强协调配合:学校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3)强化监督考核:学校应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实效。
7.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1)校园内违规社会活动得到有效遏制,教育教学秩序得到恢复和维护。
(2)师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得到提高,对违规社会活动的辨识能力增强。
(3)校园安全稳定得到进一步巩固,师生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8.总结与展望
本次禁止各类社会活动违规进校园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配合。通过加强门禁管理、建立审批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建立举报机制和加大执法力度等措施的实施,我们有望取得显著的整治效果。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整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改进。
通过本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禁止各类违规活动进入校园,为学校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教学环境。因此,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工作方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持续推进。
(三)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方面
随着民办教育的快速发展,一些民办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行为,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旨在确保民办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提升教育质量,维护学生权益,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了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1.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确保学校依法依规办学。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全面规范,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要求。
(2)消除乱收费、违规招生、教学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
(3)建立健全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加强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4)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监管,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升教育整体质量。
2.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涵盖全县范围内所有民办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等各个教育阶段。
3.整治重点
(1)招生行为: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宣传、招生计划和招生方式,防止虚假宣传和违规招生。整治违规招生、虚假宣传、跨地区招生等问题,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收费行为:检查民办学校是否存在乱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问题,确保收费公开透明、合规合法。整治乱收费、超标收费、搭车收费等问题,规范收费标准,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3)教学管理:评估民办学校的教学质量,确保课程设置、教材使用、教学方法等符合国家规定和教育规律。整治教学管理不规范、课程设置不合理、教学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升教学水平和效果。
(4)师资建设:整治教师资质不达标、师德师风不端等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5)安全管理:检查民办学校的校园安全、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4.整治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2)开展摸底排查:对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分类管理,逐一整改落实。
(3)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加大处罚力度:对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民办学校,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5)加强宣传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提高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意识和能力。
5.整治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媒体宣传、会议动员等方式,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营造浓厚氛围。
(2)摸底排查阶段:组织专班对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
(3)整改落实阶段: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督促民办学校逐一整改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督导检查阶段:组织督导组对民办学校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6.保障措施
(1)政策保障: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规范办学行为提供有力支撑。
(2)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3)法律保障: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4)资金保障:加大对民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投入,确保整治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5)社会监督: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家长、社会组织和媒体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整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6)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体系。
通过以上工作方案的实施,可以推动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提升民办教育的整体质量和形象,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四)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专项整治方面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地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不断变种,预防、发现和查处工作机制不健全,协同治理合力不够,治理工作仍存在盲区死角,一定程度上对冲了“双减”改革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整治工作,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重点地区、关键时段、突出问题,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预防、发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不断巩固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果,确保“双减”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2.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疏堵结合,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违规培训查处力度,有效防范重点机构和个人违规,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疏导减少学生校外培训需求,做到标本兼治、预防为先。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着力破解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存在的预防难、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消除治理盲区,强化治理弱项,提升治理效能。
坚持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健全部门和地区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有关部门和学区学校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
3.主要目标
到2023年6月,各学区学校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防机制、发现机制、查处机制基本建立,部门和学区学校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到2024年12月,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的长效机制得到健全,治理工作态势持续向好,隐形变异培训得以全面清除,有力确保“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4.加强对重点场所和重点网站的防控。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管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社区街道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减少违规培训发生。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动态排查机制,建立包保责任制,防止隐匿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违规培训。强化房屋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的管理责任,明确不得将房屋租借给无资质机构或个人开展校外培训,并依托楼长开展网格巡查,防范在商务楼宇和出租房屋发生违规培训。加强对招聘网站、家教网等的监管,禁止发布“一对一”“众筹私教”“家庭教师”等校外培训招聘需求信息。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发布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5.强化对重点机构和人员的防范。各学区学校要综合研判分析本地区可能开展违规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类型,建立防范违规的重点机构和个人清单。对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加强跟进指导,鼓励给予政策支持,帮助机构实现转型发展。紧盯托管服务、违规组织竞赛、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等相关机构,加大招生入学等重要节点的提醒提示和检查巡查。禁止家政服务企业将校外培训纳入家庭服务,严禁任何形式的“住家家教”推介行为。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教育引导中小学在职教师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规范从教行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和参与违规培训。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依托行业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加强岗位筹集,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
6.深化对学生家长的教育引导。积极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针对隐形变异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和预警提示,引导家长防范违规培训,避免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增强作业针对性、有效性,加强校内课后服务资源建设,推进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常态化应用,统筹校内外资源,更好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通过家长会、家访、告知书、致家长的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和鼓励学生及家长不参与、不组织、不支持违规培训。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性校外实践活动,引导学生合理利用课余时间,确保身心健康。
7.强化重点排查检查。完善多部门联合开展的明察暗访工作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形式,定期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抓住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部署排查检查和专项治理。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聚焦机构和个人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开展普通高中阶段学科类培训、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重点问题开展排查整治。根据违规培训情况、投诉举报情况建立违规排查重点机构和个人台账,强化摸排跟踪和巡查检查,及时入账出账,做好动态管理。
8.持续开展线上巡查。对取得线上培训资质的线上机构以及曾出现违规培训问题的主体开展巡查。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指导处置违规问题。动态调整巡查对象,运用智能巡查手段,加大对违规多发对象的巡查力度。严查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上培训、境外网络平台针对境内中小学生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等行为。
9.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学区学校要健全投诉举报工作制度,充分宣传设立的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信息,统筹信访、市民热线等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展问题线索来源。鼓励中小学教师利用课余时间自愿参加社会监督,用好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等公众监督力量。健全党建引领工作机制,选派党建联络员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党组织建设,加强对违规培训的监督。利用信息技术优势,探索开发“随手拍”等功能程序,制定奖励办法,对重大问题线索提供者给予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举报的积极性。
10.加强联合取证查处。各学区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校外培训违规行为的监管执法职责,将隐形变异培训查处摆在校外培训执法工作突出位置。强化调查取证,做好违规培训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加强对投诉举报问题线索的核查,确保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教育局或相应执法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隐形变异执法联动机制,及时会商案件查处工作,形成协同办案、闭环管理机制。
11.依法严处违规培训。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清单,适时部署专项整治,及时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建立健全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预警提示、投诉接收、跟踪办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闭环管理。对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按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罚。
12.强化违规行为通报曝光。各学区学校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定期通报发布典型案例。要紧盯隐形变异重点问题,抓住关键节点,对违规培训至少每季度公开曝光一次,不断加强警示震慑。探索推进“互联网+执法”模式,利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提升违规培训查处的执法水平。将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13.加强组织领导。各学区学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双减”决策部署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部署和分工合作,完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分析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举措,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4.明确部门分工。教育局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对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进行日常监管;党委政法委重点做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纳入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网信部门重点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教育等部门做好线上学科类培训的监管工作;发展改革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黑名单与失信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共享与发布工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做好价格监管、广告监管,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合同格式条款规范工作;商务部门重点做好家政服务行业管理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做好涉及校外培训的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等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行业主管部门反映的受影响培训机构用工指导,规范裁员行为,为转岗人员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体育、文化和旅游、科技等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做好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业务监管工作;妇联组织重点做好家庭教育的协调指导工作。
15.推动督导问责。严格执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将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治理纳入政府履职督导范围,推动地方政府层层压实责任。对各学区学校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情况开展“飞行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敷衍塞责、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不作为问题,要作为漠视轻视群众利益问题严肃问责。对存在问题较多、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学区学校,要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16.营造良好氛围。各学区学校要加强正面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治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在政府网站、电视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设立曝光台,加大对违法违规培训的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各中小学校要全面了解本校师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发现有学生参加违规培训的,要及时进行政策宣讲及引导;发现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积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劝导家长和学生坚决抵制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推动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五)营养改善计划专项整治方面
1.指导思想
本方案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要求,通过系统的整治工作,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在学校的有效实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目标任务
(1)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机制,确保计划的可持续性和长期效果。
(2)提高学校食堂的营养配餐水平,确保学生获得均衡、营养丰富的饮食。
(3)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4)建立学生营养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营养评估和监测,及时发现并干预学生营养不良问题。
(5)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营养健康意识。
3.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
4.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计划的顺利推进。
(2)制定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包括食材采购、配餐原则、营养评估等内容。
(3)食材采购与管理:加强对食材采购的监管,确保食材来源可靠、质量优良。建立食材采购台账,详细记录食材的品种、数量、规格等信息。同时,加强对食材储存和运输的管理,确保食材的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4)食堂管理与培训: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其营养配餐和食品安全意识。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营养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同时,建立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制度,对工作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5)营养评估与监测:建立学生营养健康档案,定期进行营养评估和监测。通过问卷调查、身高体重测量等方式收集学生的营养健康信息,分析学生的营养状况。对于营养不良的学生,制定个性化的营养干预措施,并进行跟踪评估。同时,定期对学校食堂的营养配餐进行评估和监测,确保其满足学生的营养需求。
(6)宣传教育: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营养健康意识。通过开展营养知识讲座、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普及营养知识。同时,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定期发布营养健康信息,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7)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
5.责任落实与保障
(1)组织保障: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确保计划的顺利推进。
(2)经费保障: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对于经费使用不当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技术保障: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先进的营养评估和监测技术。同时,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
(4)宣传教育保障:加强营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的营养健康意识。同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收集学生和家长对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
(5)监督检查保障: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不断改进和完善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工作。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6.预期效果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预期达到以下效果:
(1)提升学生营养水平:通过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充足的营养,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身体发育和智力发展。
(2)保障食品安全:通过加强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学生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3)增强学生健康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对健康饮食和营养知识的认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总结与反思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重要任务,需要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和配合。通过加强管理、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等措施的实施,取得显著的整治效果。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整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改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持续推进。
四、举报方式
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常态化收集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举报电话:0938-5938528 0938-5629333
来信地址:甘谷县大像山镇南大街2号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