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甘谷籍高校学生及家长:
近段时间,我省多地相继出现疫情反复情况,当前疫情防控任务仍然十分艰巨,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全面统筹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和助学贷款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精神和省市县有关疫情联防联控最新决策,现就疫情期间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办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安排
1.续贷:7月20日—8月31日一律通过网上远程办理来完成(具体操作流程7月4日已发布),请未办理的同学尽快按流程提交申请。
(续贷学生若忘记密码的,请选择手机号接收验证码找回密码,或拨打95593重置密码。)
2.首次贷款:8月 8日—8月 31日办理,所有首次贷款学生必须是学生本人及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办理。办理时段请按日程安排办理,新生届时由所在高中学校老师带队前来办理。逾期不办理。
研究生(博士、硕士)、本专科在校生首次贷款:8月8日-9日
新生(甘谷一中):8月10-12日
新生(甘谷二中):8月15-17日
新生(甘谷三中):8月18-19日
新生(甘谷四中):8月22-23日
新生(甘谷六中):8月24-26日
新生(育才、像山中学):8月29日
新生(职校):8月30-31日
3.就学信息变更(专升本、考研、休学、服兵役,且之前办理过助学贷款的学生),延长至8月30日,需携带新阶段录取通知书、上阶段毕业证、身份证、休学证明(时效内)、入伍证明办理。
防疫要求:1.学生和家长近期内无外出史;2.办理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现场扫码通过,并配合工作人员要求。
二、申请条件及注册填写事项
凡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通过省招办正式录取的甘谷籍大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可以通过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首次贷款学生先进行用户注册,逐步填写相关信息,尤其是户籍地址一定要按身份证填写,准确到乡镇、村、门牌号;续贷学生直接登录系统(原贷款信息存在,不需注册),选择“使用手机验证码登陆”,输入自己手机号,以手机接收验证码登陆系统。登录贷款系统后,修改用户名和密码;并且修改、更新、完善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保证填写的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最低标准),不低于1000元,本专科学生最高额度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额度不超过16000元。
贷款期限:在校剩余年限+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共同借款人:①原则上应为父母亲(不做年龄限制);②孤儿等特殊情况,共同借款人可为法定监护人或近亲属,年龄需在25周岁—60周岁;③未结清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学生的共同借款人。④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籍必须在本县。
信息填写完成后,打印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将申请表及所需资料按日程安排提交至南大街电大五楼多功能教室审核办理。
三、所需资料
(一)研究生(博士、硕士)、本专科在校生首次贷款,8月8日-9日办理
1.《申请表》原件(1份)。
2.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4.户口本原件。
5.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的打印学信网学籍证明)
6. 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学生在线系统同申请同时导出的《困难学生认定表》(1份)。
(二)2022年新生贷款时间及所需资料:8月10日—8月31日办理。
1.《申请表》原件(1份)。
2.贷款学生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4.户口本原件。
5.录取通知书原件。
6.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提交学生在线系统同申请同时导出的《困难学生认定表》(1份)。
四、签订合同
续贷学生网上签订合同,并自行打印合同与受理证明;
首次贷款学生在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五、录入电子回执
学生携带《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在高校报到后,将《受理证明》交高校资助中心,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最迟于2022年10月5日前完成录入。
若未按国开行规定时间录入电子回执,贷款将不能审批,造成贷款无法发放,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六、贷款审批及发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县资助中心将贷款相关资料提交省开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合同生效,开始发放贷款。
2.续贷学生通过贷款时的支付宝账户将助学贷款直接转至高校账户。(11月中旬可通过登陆学生在线系统或签订合同时系统自动生成的个人支付宝账户查询)
2022年首次贷款学生通过平安银行发放。(通过平安口袋银行查询自己的贷款信息)。
甘谷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年8月4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