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和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公布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和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8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项,2项行政审批项目合并为1项,取消行政处罚3项,调整更名行政处罚1项;取消行政确认1项。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改革力度,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取消调整后,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调整更新本部门权责清单库,并向社会公布。
附件:1.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
2.县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27日
附件:1.县级政府部门第十二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目录:
http://www.gangu.gov.cn/xxgk/uploadfile/2017/0607/20170607105902939.docx
2.县级政府部门现行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http://www.gangu.gov.cn/xxgk/uploadfile/2017/0607/2017060710591798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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