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2016年度甘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关于表彰2016年度甘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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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甘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甘肃省质量发展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引导和激励全县企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全县质量总体水平,根据《甘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和《甘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经过企业自愿申报、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审定公示,县政府决定对佑安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和千河源纯净水厂两家单位授予2016年度甘谷县人民政府质量奖,各奖励3万元。
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示范带动,再创佳绩。全县广大企业(组织)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切实加强质量管理,不断追求卓越,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谷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6日
2017年1月6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