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甘谷县财政局始终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工作总基调,逐步构建形成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四维一体”绩效管理新格局,按照“规划引领、双管融合、全程监管、结果应用”的原则,着重在机制创新、预算绩效融合、绩效审核、动态监控和绩效结果应用上加力聚力,大抓实干,多措并举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的飞跃,为推动全县财政预算持续精准、资金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产出效益持续升温提供坚实基础和发展动力。
一、坚持财政引领,在制度机制建设上求创新
财政局始终将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保障和手段,建立财政资金监管联席机制,不断夯实绩效管理基础。针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薄弱环节,牵头起草制定了《甘谷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甘谷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甘谷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甘谷县衔接资金绩效目标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制度》,编制了《甘谷县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甘谷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从法规制度上确保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推进,规定所有财政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畴,旨在建立全县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进而明确了预算绩效评价范围、流程和资料收集等事项。首先,要求各预算单位在财政资金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将绩效目标书面上报县财政审核批复,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示;其次,要求各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定期开展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最后,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及预算单位在预算资金执行一个周期后,及时开展阶段性绩效自评,并完成绩效自评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于此同时,由县财政向各预算单位下发绩效目标申报、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工作模板及一些共性评价指标,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行模板化管理,为各预算单位绘好“设计图”,解决各预算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标准不一致”、“干法不统一”的问题,很大程度上规范了资金使用程序,提质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双管”融合,在绩效与预算一体化建设上相融合
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契机,着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与预算资金管理深度融合。在绩效目标编制阶段,“设”好目标,按照“谁使用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要求各预算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计划期内,通过一定财政资金的投入所要达到的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为依据设定目标,将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审核、批复与预算同步编制、同步提交、同步审核、同步批复、同步公开,与年度预算编制紧密融合,保持一致。在绩效监控阶段,“管”好资金,依据批复的预算及设定的绩效目标,同步对预算执行情况、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管理,一旦发现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实际绩效与目标绩效发生偏离时,及时分析并纠偏,提高预算执行效力和预算绩效目标顺利实现。在评价反馈应用阶段,“用”好评价结果,坚持问题导向、应用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推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县财政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定期反馈相关部门及单位,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安排预算资金,实现评价结果反馈应用与预算安排的紧密融合。
三、坚持协同发力,在绩效审核上更规范
坚持把绩效目标审核作为绩效管理工作的龙头和基础来抓。在绩效目标审核上,从绩效目标的“合规性、完整性、相关性、可行性”四个方面入手,细化评价指标,对预算单位申报编制的绩效指标逐一进行审核梳理,及时向资金使用单位反馈修改建议,对评分达不到95分的项目不予入库,确保绩效目标设定科学合理。在绩效管理体系建设上,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前期由县财政牵头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目标事前评估,对不符合实际的绩效目标一律不予批复,保证绩效目标合理可行;中期对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对实施周期达到3个月以上的,要求资金使用单位按季度报送资金运行监控情况,保证预算执行情况与绩效目标同步;事后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相应权重,通过对绩效实际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汇总等开展绩效自评,并及时向县财政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由县财政对单位绩效自评认真审核,并督催其立行立改,促使预算单位按绩效评价结果规范管理使用资金。
四、坚持动态调控,在资金跟踪监控上严把关
坚持以监促优纠偏,把资金运行监控作为改进和提高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和高效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充分运用财政一体化资金管理平台和直达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每年定期对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进行3次动态监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从预算资金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项目实施进程等方面进行跟踪管理,动态掌握预算执行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发现年度预算执行偏离目标、实际绩效偏离目标绩效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资金使用单位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矫正偏差,提高执行效力,对实际绩效严重低于预算绩效目标的,县财政暂停拨付预算资金,直至预算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纠偏为止,对纠偏后仍严重低于预期绩效的,调减或取消预算项目资金。
五、坚持求真务实,在评价结果应用上做文章
坚持把绩效结果反馈应用作为绩效管理的落脚点来抓,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整改机制。评价后及时将绩效评价情况、存在问题及相关建议反馈相关预算单位,要求其加大整改力度,撰写整改落实报告,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约束力。二是推动绩效结果应用与预算管控深度融合。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情况作为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和安排部门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对绩效评价结果好的部门及单位在资金安排上优先保障和重点支持,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不力、评价结果较差,甚至整改不力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部门预算资金安排,倒逼强化预算管理,促进财政资金科学实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