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甘谷县2026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驻县有关单位:
现将《甘谷县2026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2月2日
甘谷县2026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
为规范管理河道清淤疏浚,保证河道行洪安全,根据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19〕58号)、《关于加快规划编制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河道砂石资源的通知》(水办湖函〔2019〕1054号)、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道采砂试点工作的通知》(甘水河湖发〔2021〕52号)、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21〕63号)和天水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全市河(沟)道清淤疏浚工作管理意见的通知》(天市水发〔2021〕13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河湖划界、岸线利用规划和防洪治理要求,制定甘谷县2026年度河道清淤疏浚计划。
一、河流名称
2026年计划清淤疏浚河流为渭河。
二、清淤疏浚范围
疏浚区域河道长度26.95公里,具体河段为新马渠进水口至燕家村连霍高速公路桥,西崖村至马务寺沟汇入口,头甲村至散渡河汇入口,总门村至渭水峪峡口。
三、时间节点
渭河清淤疏浚工作第一时间节点为2026年 2月24日至 6月30日,第二时间节点为2026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工作内容
2025年后半年雨季较长,影响疏浚工作开展,导致2025年度疏浚任务未全面完成,故将2025年度未完成的疏浚任务纳入到2026年度疏浚计划。2026年渭河清淤疏浚河道总长度26.95公里(含2025年未完成12.3公里),总开挖方量218.33万m³(含2025年未完成69.35m³),总填方量50.71万m³(含2025年未完成13.72m³),疏浚可处置量178.49万m³(含2025年未完成55.62m³)。
五、工作要求
1.及时公布本年度清淤疏浚计划,按照本年度清淤疏浚计划,制定河道清淤疏浚实施方案,委托甘谷县禹泽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作,签订《委托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合同》。
2.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前,受委托企业按照有关建设项目规定,向县水务局提交以下材料:项目立项文件、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清淤疏浚的位置界限、纵剖面图和典型横断面图、清淤疏浚控制高程、水下地形测量成果、疏浚物量、清淤疏浚作业方式及作业工具、施工期限、疏浚物处置方案等)、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3.河道清淤疏浚工作审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审批:项目所依据文件不充分的;河道清淤疏浚工作明显影响河势稳定、行洪排涝、涉水工程安全、防汛抢险的;清淤疏浚作业方式、作业工具、作业时间和施工期限不符合水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与清淤疏浚工程量不匹配的;运出河道管理范围的疏浚物处置方案不合理的。
4.受委托企要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经县水务局审批后,及时向市水务局备案。
5.对于侵占(害)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要提供书面材料。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