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的公示
政策来源:甘谷县财政局 甘谷县物价局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合公布今年最新更新的《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通知明确,目录清单之外的省级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更新后的目录对涉及交通领域、教育领域、公安部门等收费项目进行了取消或更改。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自2018年7月起,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交通运输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精神,取消交通部门征收的公路运输中超限车辆卸载及补偿收费。取消公安部门征收的非刑事案件物证鉴定费;取消公安部门征收的公安专业自学考试费。将教育部门收取的“职教师资班(高职班)报名考试费”名称修改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对口升入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费”(简称“中职生对口升学考试费”);继续暂停教育部门征收的“学生体育、艺术等级评定收费”。
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通知规定,对公布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对不按规定取消和暂停征收相关收费项目的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http://www.gangu.gov.cn/xxgk/uploadfile/2018/0903/20180903054017721.xls
2、《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http://www.gangu.gov.cn/xxgk/uploadfile/2018/0903/20180903054039448.xls
甘谷县财政局 甘谷县物价局
2018年8月16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