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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关于核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

索引号:20230424-194754-692 时间:2018-06-16 来源:行政收费与服务价格处   
 
甘发改收费〔2018〕441号

 

省司法厅:

你厅《重新核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请示》(甘司法〔2018〕104号)收悉,根据国家政策,现行司法考试从2018年调整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科目和时间进行了相应调整,由原来的四门变更为三门考试。经对考试费用变化情况进行认真核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考试收费标准:客观题考试140元(含试卷一、试卷二科目);主观题考试90元。

二、考试费标准试行二年,自2018年6月13日至2020年6月13日止。请在试行期结束前三个月申报正式标准,试行期间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予以反馈。

三、你厅应加强考试收费管理。收费时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级发改、财政部门报送年度各项收费情况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政策,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和网站公示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检查和社会的监督。

四、废止《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甘肃省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48号)。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