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智慧城管项目
项目主管部门: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评价实施部门: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评价机构名称: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9月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二)2024年度(或阶段性)绩效目标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简要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二)绩效分析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八、有关建议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报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立项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管理面临着范围更广、对象更多、要求更高的新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十四五”规划中关于“加强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战略部署,根据全省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和联网工作的要求,设立本项目。
实施目的:通过项目实施,实现城市管理要素、过程、决策的全面数字化、智能化,推动城市管理由被动处置向主动发现、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控、由单一管理向多元共治转变,最终达到提升城市管理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优化公共服务质量、增强市民幸福感与获得感的总体目标。
(二)项目预算安排和支出情况
预算安排:2024年度该项目年初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人民币27.89万元。
支出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或评价时点),项目实际支出资金为人民币27.89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资金主要用系统软硬件购置与开发费,包括监控摄像头、服务器、网络设备的采购费用,以及一定期限内的系统维护、数据服务等费用。
(三)项目主要内容和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建设数字城管指挥中心,配备大屏幕显示系统、坐席协作系统等;在城市重点区域部署布设普通监控枪机38台,普通监控球机 12 台;监督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实施情况:项目按计划于2024年内完成了指挥中心装修、硬件设备安装调试、部分软件平台开发及感知设备部署,智慧城管一期项目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基本实现了计划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
加强城市综合管理,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整合资源,形成统一高效的全市城市管理指挥体系,运用大数据分析促进监督考核科学化、城市管理决策科学化,形成集管理、决策、服务、创新于一体的智慧城管管理平台。
(二)2024年度绩效目标
1.产出目标:
数量指标:建成1个数字城管指挥中心;部署视频监控点位50个;完成操作人员培训20人次。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系统平台平均无故障运行时间≥99.9%;视频监控设备在线率≥95%。
时效指标:2024年年底前完成项目一期建设并试运行。
2.效益目标:
社会效益指标:城市管理问题主动发现率提升至90%以上;问题处置平均时长缩短至2小时以内。
满意度指标:通过问卷调查,内部管理人员对系统易用性的满意度≥90%;市民对城市管理效果的满意度较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
3.成本目标:
项目投资控制在预算批复范围内。
三、评价基本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本次评价,进一步了解项目的实施进展、资金使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力及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对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下一步预算资金提供重要参考。评价对象为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评价范围涵盖项目从决策、投入、建设到试运行初期的全过程,重点关注项目产出和效益实现情况。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简要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评价原则:遵循科学公正、统筹兼顾、激励约束、公开透明等原则。
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基于"投入-过程-产出-效益"逻辑模型构建,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4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和三级指标,总分100分。重点考核目标设定、资金管理、运营保障、服务效果、社会效益等。
评价方法:综合运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成本效益分析法、公众评判法等。
评价标准:主要包括计划标准(预算、绩效目标)、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2024年8月):成立评价工作组,学习相关政策,制定评价实施方案,明确评价指标和标准。
2.数据收集(2024年8月-9月):收集项目立项、预算批复、管理制度、财务凭证、运行记录等文件资料;对内部管理人员、指挥中心操作人员及部分一线队员进行访谈。
3.分析评价(2024年10月):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核实、分析,对照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分,形成初步评价结论。
4.报告撰写(2024年12月):汇总分析结果,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征求相关方意见后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报告。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综合评价结论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智慧城管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94分,绩效等级为“优”。评价认为,项目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有序,资金使用合规,有效保障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平稳运行,核心绩效目标基本达成,社会效益和群众满意度显著,项目实施总体成功。
(二)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满分15分,得分15分):项目紧密围绕城市管理痛点和发展需求立项,战略相关性高。绩效目标设定清晰,与项目内容关联度高。
2.项目管理(满分25分,得分24分):资金拨付及时,使用符合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项目组织实施流程清晰,监督考核机制基本建立并有效运行。
3.项目产出(满分30分,得分28分):各项硬件和软件产出均按量、按时、按质完成。
4.项目效益(满分30分,得分27分):社会效益初步显现,城市管理突出问题主动发现率和处置效率均有显著提升,市民满意度有小幅提升。
五、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目标设定合理性:指标得分率较高,表明目标设定科学。但部分效益指标的监测和数据支撑可进一步加强。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得满分,资金管理规范,未发现截留、挪用等情况。
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群众对城区人居环境改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表示满意,但宣传推广力度不足,公众参与度未达预期。
六、项目主要经验及做法
1.制度先行,规范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补贴管理办法,明确各方职责、补贴流程和考核要求,确保项目运行有章可循。
2.需求导向,方案设计科学:前期进行了深入的需求调研,确保平台功能紧贴一线管理实际,避免了“建用脱节”。
3.规范运作,严控质量成本: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项目管理制度,确保了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数据壁垒尚未完全打破。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数据实时共享和业务协同仍存在一定障碍。原因在于跨部门数据共享的顶层机制和标准规范尚不完善。
2.系统智能应用深度不足。硬件监控设备主要应用于常见问题(如占道经营、乱泼乱倒)的发现和简易处置,对复杂场景(如流动摊贩、共享单车淤积)的监管处置有待提高。原因在于智慧识别模型和综合平台软件不健全。
3.项目运行效果绩效指标值设定不明确。原因在于部分项目效果类指标值未量化,如数字城管的具体使用率、立案率、结案率、监控在线率等均未设置具体目标值,无法准确评价项目运行目标的完成度。
八、有关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破除数据孤岛:建议由智慧城市或大数据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城市级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标准和机制,强制推进跨部门数据融合应用。
2.进一步加强设备、数据后续维护工作,加大后续配套设备投入,以保证充分发挥系统功能,保障智慧城管指挥中心产生良好的绩效。
3.明确项目绩效指标,加强项目绩效管理意识。项目应依据前期调研结果和总体绩效目标等资料,设定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以对项目支出的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量化后的项目效益类指标值,有利用监督考核项目运行效果,
九、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报告的评价结论基于项目试运行阶段的数据和情况。信息系统的效益发挥具有渐进性,其长期和综合效益有待在后期运行中进一步观察和评估。评价过程中获取的市民满意度数据可能存在一定的抽样偏差。评价时间有限,可能未能覆盖项目所有细微环节。
甘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9月2日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