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地方志编纂中心
2025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单位职责
甘谷县地方志编纂中心是根据谷机编办发【2011】5号文件精神与档案局分设成为县政府直属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县上关于地方志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依法执行情况。拟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甘谷县志》编纂方案,制订业务规范。组织《甘谷县志》、《甘谷年鉴》的编纂、出版、发行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乡镇志和县直部门志、专业志及企业志、学校志、社团志的编写。组织专家审定、批准乡镇和县直部门志书的编纂、出版工作;对乡镇社区志、村志、学校志、厂矿企业志及社团志进行登记备案。搜集、整理、保存地方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保护珍贵文化遗产;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宣传推广地方志成果;负责地情资料的征集工作;通过各类地方志书、地情资料信息、为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组织全县地方志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承担县志编纂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单位构成:本单位为事业单位,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业务股两个机构。
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干部职工8人,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一般干部职工6人。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5年部门(单位)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91.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91.8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91.8万元,占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万元,占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91.8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91.8万元,占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0%。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9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二)项目支出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 万元,和2024年持平。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 个,保障运转经费0个,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 类) 纪检监察事务( 款) 派驻派出机构( 项)2025 年预算数为91.8万元, 比 2024 年预算增加0.9万元。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0 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 0 万元。
1.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2024年预算一样增加(减少)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6万元,和2024年持平。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5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3.1万元,其中:其他固定资产价值0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形资产(行政机关办公用地)0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部门(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0 万元。2025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4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4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 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0个,公开率为0 %。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4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0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0个,完成率为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需自行完善编辑)。开展1-9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2个,占本部门(单位)项目的100%。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1个,完成率为100 %。“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需进一步科学精准编制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没有通报,按进度及时支付,支付率100%。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5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其中,部门(单位)整体支出2个,项目支出1个,转移支付项目0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部门并公开,公开率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5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5年度增加(减少)部门预算项目0个,增长率/压减率0 %。同时对政策和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0个。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3个、三级指标3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