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直单位纪检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人员信息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59.36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4.94万元,增长23.9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纪检监察业务不断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05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36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059.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5.09万元,占82.61%;项目支出184.27万元,占17.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5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4.95万元,增长23.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95万元,增长23.99%。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经费及纪检监察业务不断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9.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8.06万元,占82.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59万元,占7.89%;卫生健康支出30.43万元,占2.87%;住房保障支出67.28万元,占6.3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78.06万元,支出决算为87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59万元,支出决算为8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4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7.28万元,支出决算为6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5.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2.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4.31万元,增长13.13%,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人员不断增加。
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62.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3万元,下降54.07%,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降低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43.1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降低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9万元,增长206.4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置办案车辆。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9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降低公用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79万元,增长206.45%,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置办案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降低配置更新办案车辆,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1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购置办案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办案车辆为新购置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11.03%,主要原因是办案车辆为新购置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减少。
3.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5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机关日常办公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3.63万元,下降54.07%,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室无重大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2万元,增长9577.7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及业务培训。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3.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纪检监察办案车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县纪委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相关报告及报表已报送县财政局,由于相关内容涉密,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项目绩效不予公开。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
(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