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做好所属县级文艺家协会、行业文联的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等工作。团结引领全县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召开县文联和县级各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和主席团会议。
(三)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和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组织召开全县各文艺家协会学术研讨会议。
(四)组织和开展全县性的各类文艺活动,活跃全县人民的
文化生活,发现和培养文化新人,不断壮大全县文艺工作者队伍。
(五)积极组织和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全县性的文艺评奖活
动。负责全国、全省、全市性文艺奖项评奖推荐工作。
(六)维护全县文学艺术家及文艺工作者的知识产权等合法
权益。
(七)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我县与县内外的文化和学术交流
活动,学习和借鉴先进的文化成果,繁荣我县文艺事业,促进全县文艺事业对外开放和各项文艺事业的健康发展。
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市文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单位内设一个职能室和一个内设股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统筹协调与上级文联,县级部门,下属协会之间联络协调、文秘工作,会议活动组织,文艺活动与创作支持,会员服务与管理,宣传与对外交流、文电处理、信息、机要、档案、人事劳资、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文学艺术创作研究室
围绕文学理论研究、创作指导、学术交流,提升文学创作水平,推动文艺创新发展。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若上述某个表为空表,请在表中备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92.8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7万元,增长47.07%,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增加绩效工资和人员职级晋升等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92.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80万元,占100.00%;
(该段内容中若某一项收入为零,将其删除,不用表述。)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9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90万元,占97.95%;项目支出1.90万元,占2.0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92.80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9.7万元,增长47.07%。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增加绩效工资和人员职级晋升等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7万元,增长47.07%。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增加绩效工资和人员职级晋升等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8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1万元,占76.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万元,占12.53%;卫生健康支出3.35万元,占3.61%;住房保障支出6.81万元,占7.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80万元,支出决算为9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01万元,支出决算为71.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6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1万元,支出决算为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61万元,增长40.96%,主要原因是财政统一增加绩效工资和人员职级晋升等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公用经费6.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106.3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计入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办公费、印刷费、其他交通费、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部分单位以下部分数据如为0,须填写0,不得删除表述)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部分单位以下部分数据如为0,须填写0,不得删除表述)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万元,增长106.33%,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计入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所以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我单位只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费,并且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费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自评报告附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