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机关事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定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县级机关一般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和县级行政综合执法用车服务平台及车辆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
3.负责划归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公车服务平台司勤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一般公务用车配备审批管理、编制管理。
5.负责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负责党政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审核、计划编制、建设监管;编制办公用房修缮计划,审批修缮项目并组织实施。
6.负责办公用房和办公区建设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调配使用、出售租赁等管理工作;负责县直行政中心机关职工食堂的管理服务。
7.负责县行政集中办公区规划建设、综合治理、消防、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绿化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负责县直机关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一级独立预算的事业单位。内设8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车辆管理股、公共机构节能股、公房管理股、环境卫生股、安全保卫股、设备管理股、餐饮股。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663.3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78万元,增长3.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663.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38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66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72万元,占28.30%;项目支出475.66万元,占71.7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663.38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77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3.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3.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2.30万元,占93.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2万元,占2.75%;卫生健康支出7.42万元,占1.12%;住房保障支出15.45万元,占2.3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63.38万元,支出决算为66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22.3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2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7.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45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7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奖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公用经费3.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8.36万元,下降99.26%,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后勤保障经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划在公用经费中,而今年的后保障经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划在项目经费中,导致差异较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专用燃料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0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6万元,下降43.67%,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购置费为0元。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36万元,下降43.67%,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购置费为0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3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购置费为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10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1.08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6万元,增长3.02%,主要原因是汽油涨价,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6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3.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4.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6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县级公务用车平台调度使用,保障全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务活动。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5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475.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后勤保障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5.66万元。
(一)自评工作的组织管理情况
在组织管理方面,我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客观公平、科学规范原则,严格依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2023年度甘谷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项目支出进行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金额、个数、覆盖率
本次纳入绩效评价的专项资金共475.66万元,涉及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后勤保障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具体评价时,把后勤保障经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分开评价。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定性与定量综合分析等评价方法,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评价,覆盖率达到100%。
(三)自评工作实施过程
自评工作开始后,我单位成立了2023年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开展自评工作。一是组织人员开展满意度调查,累计发放满意度调查表100余份,每一项目收回满意度调查表50余份。二是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定性与定量综合分析等评价方法,通过查资料,认真核算,完成了各类附表的填制,按照评分标准对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效果逐项打分,评定出项目的绩效得分,最后,依据相关的数据资料,形成项目的绩效自评报告。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后勤保障经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但在具体评价时,把后勤保障经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分开评价。
(一)项目-后勤保障经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后勤保障经费预算374.58万元,支出374.5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保障入住单位数量36家;环境卫生维护4.88万平方米,每日维护次数≥8次;系统、设备维护次数≥12次;食堂每日餐数≥3餐;水电暖正常供应;消防、电梯零故障;绿植成活率≥98%;车辆停放有序整齐;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100%;养护绿植面积5387平方米;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52个。指标值100分,全年实际完成值97分。分析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程大幅度增长情况,支出包含基本支出187.72万元和项目支出475.66万元:基本支出187.72万元较上年基本支出642.61万元减少454.88万元,项目支出475.66万元较上年项目支出增加47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的后保障经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划在公用经费中,而今年的后保障经费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划在项目经费中,导致差异较大。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指标值40分,全年实际完成值39分;(2)效益指标:指标值50分,全年实际完成值49分;(3)满意度指标;指标值5分,全年实际完成值4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部分设备老化,维修费用增加,经费节支率未能完全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更换空调等设备。
(二)项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后勤保障经费预算374.58万元,支出374.5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任务:保障全县82家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务出行活动。指标值100分,全年实际完成值96分。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指标值40分,全年实际完成值39分;(2)效益指标:指标值50分,全年实际完成值48分;(3)满意度指标;指标值5分,全年实际完成值4分。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包括总体绩效目标和核心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政策执行或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和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未完成原因:公务车辆老化严重;下一步改进措施:多渠道筹集资金,更新公务用车。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本单位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后勤保障经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475.66万元,执行数为475.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入住单位数量36家;环境卫生维护4.88万平方米,每日维护次数≥8次;系统、设备维护次数≥12次;食堂每日餐数≥3餐;水电暖正常供应;消防、电梯零故障;绿植成活率≥98%;车辆停放有序整齐;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100%;养护绿植面积5387平方米;提供稳定的就业岗位52个;二是保障全县82家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务出行活动。评价结果为“优”。(报告后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