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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水务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ggxrmzf/2023-00153 时间:2023-08-04 来源:甘谷县水务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县水利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县主要河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起草全县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提出全县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乡供水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

(三)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制定全县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工作,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监测全县河、库的水量、水质,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五)宣传、贯彻涉水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指导实施全县河道采砂许可制度。

(六)组织编制、审查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水利、水电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的资质管理,指导全县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

(七)指导实施全县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实施全县主要河流、水库、塘坝、渠道及其岸线、行洪、蓄洪、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全县库区移民工作。

(八)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淤地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

(九)指导全县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灌溉排水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全县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一)编制全县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水利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水利系统的对外经济联络、技术经济合作。

(十二)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监督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指导全县水利职工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县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水利厅、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县水务局应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六)职责调整。

1.将水旱灾害应急管理职责划出至县应急管理局;将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出至县自然资源局;将编制水功能区划、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出至市生态环境局甘谷分局;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出至县农业农村局;将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出至县林业和草原局。

2.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县水务局。

第四条 县水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文秘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保卫、议案提案办理、重大会议组织、精神文明建设、信访、后勤服务与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报告、综合性文件;拟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党的建设、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局纪检委做好全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五险二金”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的考核管理;负责机关并指导和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核定等工作;负责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及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机关和局属单位老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

(二)规划建设监督股(政务服务管理股)。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县水利建设初步设计的审查申报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全县水利行业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改革;负责全县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监督工作;组织全县水利工程的验收鉴定;组织协调重大水利项目的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开展水利工程稽查工作;负责水务系统、局属基层单位水利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稽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县水务局安全生产日常工作。承担全县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水土流失监测;对违反《水土保持法》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负责推进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办理经县政府公示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进驻政务大厅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事项的办理工作;组织协调本部门相关股室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勘验、论证、审查等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许可证管理及发放工作;负责本部门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及甘肃政务服务网站涉及事项审核加载工作,拟定政务服务事项经办规程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水政水资源股。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县节约用水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制订水利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工作;督促和指导全县水利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四)河湖管理股。负责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承担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河湖水生态建设、保护、修复、河湖水系连通和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组织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

(五)农村供水股。承担指导农村饮水安全、村镇供水排水、农排灌溉工程和小水电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工程运行等职责,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和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农业水价改革和库区移民工作。

(六)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专项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接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利设施受灾情况统计;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储备与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应急度汛项目;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河道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第五条 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他领导职数另行核定。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

第六条 县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其他事业单位

甘谷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5个。即:甘谷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站、灌溉服务中心、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班子成员3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单位实有141人,其中: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1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人员128人。事业人员中事业管理人员10人,副高级技术人员17人、中级技术人员35人、初级技术人员25人,工勤技能人员51人。现有退休人员91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3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15563.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63.92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2022年支出总计15563.92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94.64万元,农林水支出11606.83万元,其他支出3665.97万元。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 万元,增加0%。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63.92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63.9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563.92,占当年预算的100%,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194.64万元,农林水支出11606.83万元,其他支出3665.97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2.73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47.2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81.2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23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

人员支出1412.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81.2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2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预算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万元,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团人次数0人,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 %。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较上年0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29万元,较上年20.2万元增加61.09万元,增幅30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疫情防控影响,增加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35万元,实际支出12.1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2.1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816.5140万元,其中: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位价值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六、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工作各类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资金使用成效,及时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完善项目管理办法,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为确定以后年度项目的预算提供依据。便于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及时调整和完善实施单位的工作计划和考核目标,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并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管理水平。我单位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将本单位所有项目资金(除公用经费外)纳入自评范围,所有的项目、资金填报自评表。严格按照先预算,后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开支范围和标准,极大的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行和经费开支的公开透明。

(一)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1、全年收支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563.92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63.92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设立的必要性:全面深化预算体制改革的需要,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的需要。

3、保证项目实施的制度、措施: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甘谷县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甘谷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

(二)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1、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

2、非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为0。

3、年初结转和结余预决算差异率为0。

4、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

5、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为0。

(三)预算执行的有效性

1、人员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

2、公用经费预算执行差异率为0。

3、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0。

4、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

5、“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差异率0

(四)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

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

(五)资产状况

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0。

(六)负债状况

1、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为0。

2、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为0。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附件【甘谷县水务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评价)报告.xlsx
附件【甘谷县水务局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022水务局自评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