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全县普法、依法治县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领导、指导、监督乡镇司法所正确履行职责,搞好本行政区域内司法行政工作。
(四)领导、管理、指导、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
(六)组织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七)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
甘谷县司法局内设6个股室:办公室、法制股、宣教股、基层股、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所属单位:15个乡镇司法所,县公证处,天水陇渭律师事务所。
三、人员情况
甘谷县司法局现共有在职人员72人,其中行政42人(含工勤6人)、事业人员30(含工勤6人),离休1人、退休1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60.12万元,同比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加22.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0.12万元,占比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2022年支出总960.12万元,同比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加22.51%,其中:基本支出96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92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0.12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加22.5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12万元,占比1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960.12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76.4万元,同比增加22.51%,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基本支出960.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927.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2022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没有变化。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0.1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07.7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9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万元,包括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5.25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人员支出733.8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226.25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1万元,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6.2万元,增加1410.35%。增加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国内公务接待0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辆1辆。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3.77万元,较上年1.83万元增加105.75%,原因是车辆使用次数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24万元,较上年172.02万元增加31.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6.49万元,实际支出86.49万元,其中:货物支出9.92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76.58万元。较上年47.82万元增加38.67,原因是单位印刷费用增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124.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0万元;车辆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
六、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加大对单位资金流向的监管,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2022年决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1)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及司法系统政法转移资金。该资金已用于单位各项日常支出。(2)单位人员工资。该资金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履行单位职责需要。(3)普法经费。该资金用于印发各类宣传品、与各类媒体合作、开展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等,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提高全县民众法律素质,增强民众法律意识,营造社会群众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保证社会和谐安定。(4)死亡抚恤金。该资金用于离休人员黄兴国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5)职业年金。该资金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发放。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