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出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六)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七)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八)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县域内本级护路联防工作,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管理考核工作,加强对铁路沿线不稳定因素和治安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级护路组织和专兼职护路人员开展工作,管理联防队人员、经费和岗房建设等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我委内设办公室、维稳组、防邪组、执法督导组。所属事业单位甘谷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三、人员情况
中共甘谷县委政法委员会为正科级行政单位,核定机关行政编制10名,现有9人,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主任科员4名,机关行政工勤1名。另有事业编14名,其中:甘谷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14名(含3名事业工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727.76万元,同比增加253.57万元,同比增加65.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7.76万元,占比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甘谷县视频监控增点扩面项目(雪亮工程)经费增加。
2022年支出总计727.76万元,同比增加253.57万元,同比增加65.15%,其中:基本支出514.7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万元,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甘谷县视频监控增点扩面项目(雪亮工程)经费增加。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27.76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53.57万元,同比增加65.1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75万元,占比100%。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甘谷县视频监控增点扩面项目(雪亮工程)经费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27.76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53.57万元,同比增加65.15%。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7.75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1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甘谷县视频监控增点扩面项目(雪亮工程)经费增加。
2022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 0 万元增加0.0万元,增加0.0%。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7.76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25.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2.21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专用材料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33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资本性支出201.82万元。
人员支出225.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294.03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开源节流,最大程度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减少0%,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开源节流,最大程度降低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22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上年度支出0万元,增减变化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4.0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甘谷县视频监控增点扩面项目(雪亮工程)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94万元,实际支出211.9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支出增加导致费用支出的增长。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原值231.94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35.77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6.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 万元;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 辆,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1(台、套),价值66.2万元。
六、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委预算绩效管理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实行预算绩效的管理要求,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以优化资金配置为目的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新局面。
(一)整体绩效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公用经费、政法专项经费、综治信息平台线路租费、社区专职巡防队员补助(定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费及保险费(定额)、甘谷县视频监控增点扩面项目(雪亮工程)6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
(1)行政运转保障。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基本支出和经营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政府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运行经费用,比上年支出减少。
(3)政府节能降耗。严格控制水、电等费用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
(二)评价结论及建议
2022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针对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