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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谷县纪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索引号:ggxrmzf/2023-00069 时间:2023-08-04 来源:中共甘谷县纪委   
 

中共甘谷县纪委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有关规范性文件。

(七)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直单位纪检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八)完成县委和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中国共产党甘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为行政机构单位,内设科室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6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及人员信息为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854.41万元,同比增加95.47万元,同比上升18.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4.41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 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增加原因是2022年纪检监察业务量及巡察任务比往年增加。

2022年支出总计854.41万元,同比增加233.66万元,同比上升27.34%,其中:基本支出854.41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2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及纪检监察业务量、巡察任务比往年增加。

2022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54.41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33.66万元,同比上升27.3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4.41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新设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增加,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纪检监察业务量比往年增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54.41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33.66万元,同比上升27.34%。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增加,纪检监察业务量增加。

2022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4.41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91.4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9.40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77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36.77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去年减少22.9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12万元,降低34.29%。降低原因为节约成本。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22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活动,未发生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较上年7.79万元增加4.2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0万元,较上年102.76万元减少3.36万元,降低0.0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业务未及时开展。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193.3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价值 0万元;车辆1辆,价值27.2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04.9万元。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23.55万元,完成预算的78%。

六、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

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以填报绩效目标自评表形式,对照2021年度申报的财政预算及绩效目标,结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等因素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专项资金共3项,涉及资金854.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

县纪委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好,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管理指标,纳入绩效管理资金全年预算数共854.41万元,执行数854.41万元,支出率100%,3个项目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从项目产出、效果、影响力目标看,各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和支出绩效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巩固和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由于相关内容涉密,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附件【中国共产党甘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