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甘谷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部门主要职责
甘谷县公安局为甘谷县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实施机关。主要职能包括:
(一)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秩序地行为;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种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处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地有关事务;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地罪犯和监外执行地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地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宣传教育;
(十一)负责各类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对吸毒人员依法实行强制戒毒,对复吸人员报送劳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教育培训,公安宣传文化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六)协调活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规划实施全局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八)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十九)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职工615人,其中正式职工385人,辅警186人,退休49人,其他人员:18人。内设政工室、指挥中心等17个队室;设城关派出所、姚庄派出所等17个派出所和看守所、行政拘留所2个监管场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564.4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8年预算减少167.6万元,增加减少0.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未加入预算。
(一)基本收入
2019年基本收入556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7.6万元,减少0.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未加入预算。
(二)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556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7.6万元,减少0.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转移支付经费未加入预算。
(三)功能经济科目支出
1.行政运行
2019年行政运行支5300.9万元,反映本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为115万元。
2.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63.5万元,反应本单位退休人员工资。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与2018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来我县检查工作、协作办案以及上级督查等有关人员的接待,预计接待15批次,预计接待150人次。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1辆,购置费为95万元;运行维护费150万元。
(四)培训费以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支出。2019年培训费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安部、省厅培训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52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家具11.3万元,台式电脑22.5万元, 打印机11万元,大型复印机2.4万元,,特警、辅警警用服装12万元,派出所监控改造180万元,购置警用车辆80万元,派出所智能枪柜85万元,网安临侦设备、等级保护箱98万元,新建派出所远红外取暖设备14万元、灶具7.6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