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谷县财政局是甘谷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监管等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县财政发展战略;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制定财政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贯彻执行政府国内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会计法规和制度;监督财税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
甘谷县财政局内设及归口管理机构有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一股、农业二股、社会保障股、金融债务股、国有资产管理股、信息股、会计股、绩效评价股、外事股等16个机构。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甘谷县财政局下属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甘谷县非税收入管理局、甘谷县财政监督监察局。
(三)其他事业单位
甘谷县财政局下属2个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包括:甘谷县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甘谷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
三、部门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74.83万元,比2018年预算4800.09万元减少1725.26万元,下降35.9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业务不再由财政局承担,农林水收入就减少了1768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637.83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074.83万元,基金预算拨款1563万元。预算支出4637.83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8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83万元,公用经费 62 万元。比2018年预算626.09万元减少19.26 万元,下降3% 。
(二)项目支出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406 万元,比2018年预算4174万元减少1768万元,下降42.3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农村综合改革业务不再由财政局承担。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779.3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4.48 万元。
3、农林水支出900万元。
4、其他支出101万元。
5、债务付息支出1200万元。
(四)非税收入
2019年本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1563 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减 0 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5万元。
(三)培训费 5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5 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培训业务量增加。
(四)办公费 47.6万元,比2018年预算18万元增加 29.6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乡镇财政管理经费45万元。
(五)机关运行费12.00万元,比2018年预算18.00万元减少6.00万元,下降33.3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原则,精减局机关办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甘谷县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8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246322.00元,其中:办公用房4188平方米,价值1614866.00元;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824390.00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247389.00元;无单位价值50万元或100万元以上的设备;无形资产(行政机关办公用地)559677.00元。
2019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2.8万元,主要包括:彩色打印机1.80万元,台式机电脑6.00万元,多功能一体机1.00万元,硒鼓、粉盒1.00万元,其他办公用品3.0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