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搜索位置:
匹配度:
排序:

甘谷县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

索引号:20230428-155055-992 时间:2019-07-04 来源:甘谷县财政局   
 

关于甘谷县2019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在2020年6月29日甘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甘谷县财政局局长 杜廷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报告全县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19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狠抓财政收支管理,着力保障重点支出,服务全县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较好。

  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80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8.2%。财政总支出3814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5%,下降2.8%。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50万元,占预算34825万元的100.9%,增收2598万元,增长8.0%。其中:

  增值税6739万元,占预算的94.3%,增长1.6%;企业所得税1198万元,占预算的79.9%,下降3.2%;个人所得税214万元,占预算的51.0%,下降50.6%;资源税137万元,占预算的114.2%,增长29.2%;城市维护建设税1000万元,占预算的66.7%,下降1.0%;房产税580万元,占预算的48.3%,下降37.4%;印花税334万元,占预算的133.6%,增长50.5%;城镇土地使用税609万元,占预算的76.1%,增长3.7%;土地增值税2524万元,占预算的76.5%,下降21.3%;车船税1008万元,占预算的112.0%,增长9.0%;耕地占有税947万元;契税5128万元,占预算的181.2%,增长91.7%;环境保护税58万元;其他税收收入5万元;专项收入3466万元,占预算的108.3%,下降15.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240万元,占预算的112.0%,下降11.4%;罚没收入1613万元,占预算的100.8%,下降3.8%;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353万元,占预算的154%,增长108.4%;捐赠收入1290万元,占预算的62%,下降29.5%;其他收入707万元,占预算的28.3%,下降62.3%。

  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支出358215万元,占预算358193万元的100.01%,较上年增支11244万元,增长3.2%。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747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0.6%;国防支出3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98.7 %;公共安全支出8860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12.0%;教育支出91393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3.3%;科学技术支出280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10.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646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991万元,占预算的99.7%,增长10.3%;卫生健康支出51696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8.4%;节能环保支出3976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7.4%;城乡社区支出23629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832.1%;农林水支出67788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4%;交通运输支出4143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53.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85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20.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55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105.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10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73.1%;住房保障支出9974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54.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19万元,占预算的100.0%,下降7.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47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78.9%;债务付息支出1073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15.3%;债务发行费支出7万元,占预算的100%,增长75%;其他支出193万元,占预算的100.0%,增长55.6%。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150万元,加上税收返还收入459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69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9160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69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6万元,调入资金8994万元,收入总计3617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215万元、加上上解支出298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5万元,县本级支出总计361525万元。收支相抵,当年年终结余176万元。

  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1、 预备费使用情况。2019年预备费调整预算10000万元,实际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3634万元、扶贫1674万元、新安大道建设996万元等支出。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07万元,下降10.3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下降10.39%;公务接待费62万元,下降10.1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23398万元,占预算的133.5%,增长20.0%。加上上级政府性基金专项补助收入47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6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22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2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8%,下降49.1%,加上调出资金8994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2214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政府性基金结余4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零,原因是我县国有企业经营暂无利润上缴财政。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9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92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4966万元的93.2%,上年结余收入1199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10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40285万元的101.7%。年终结余12907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9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89215.4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7062.2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2153.17万元。2019年底,全县政府具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82234.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38734.23万元,专项债务43500万元。

  二、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及落实县人大决议情况

  2019年,面对严峻的财政困难形势,全县上下戮力同心、奋发作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抓收入,优化结构保重点,全力以赴促脱贫,深化改革提质效,努力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和各项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一)多措并举,财力总量不断壮大。一是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紧盯年初确定的收入增长目标,靠实组织收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目标责任管理,通过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及重点组织收入项目,深入查找组织收入方面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认真梳理增收项、增收点,切实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做到按日测算、按周调度,实现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二是强化“抓大不放小,以小补大”措施,切实做到“税源监控不放松、征管力度不放松、税收分析不放松、风险防控不放松”。全面梳理外地建筑企业在甘谷承揽建设工程项目,督促在甘谷注册成立分公司,确保开工项目涉及税收全额缴纳地方,实现了依法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实现税收40010万元,增长4.51%。其中:16户重点纳税企业实现税收14593万元,同比减收2729万元,下降15.8%。三是加大重点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建立抓增收机制,督促各执收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出让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征缴,各项非税收入完成40274万元,增长12.2%。四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主动适应财政资金分配方式的新变化,积极与省财政厅对接,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政府债券等资金争取力度。争取到位一般转移支付27693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29160万元、债券资金10699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县“三保”支出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点支出。

  (二)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重点支出。一是严守“三保”底线。针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和县财政运行存在问题,坚持将兜住“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底线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对“三保”预算安排审核、预算执行约束和监督审查问责的监控机制,促进全面落实“三保”责任。民生支出3251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215万元的90.77%。财政八项重点支出264670万元,增长14.13%。二是支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安排债务还本付息资金116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付息及发行费2763万元。严格落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化解政府隐性债务8144万元,占全年任务100%。三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结合“3+3”彻查整改冲刺清零行动,全年共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5720万元,其中:中央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250万元、整合其它部门项目资金6502万元、县级专项扶贫资金9100万元、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3169万元、易地扶贫搬迁一般债券资金3699万元,保障了全县脱贫攻坚资金需求。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降费”,支持开办“一县一品”特色保险品种,投入各类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资金2162万元,有效防范和降低了因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给贫困户种养产业带来的各种风险。累计回收续贷到期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10400户52000万元,没有发生逾期贷款,有效化解了财政风险。四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资金保障职责,大力支持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和“回头看”工作开展。落实污染减排及防治环保专项资金170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3120万元,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2000万元,促进了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五是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坚持财政预算安排服从服务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不断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扩大保障范围。公安部门公用经费保障达到标准要求,辅警工资按额纳入预算,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从上年15万元增加至100万元。同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费也给予了保障。六是支持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县财政预算安排征地拆迁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21422万元,争取到位新增政府债券10699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县医院、党校、新安大道基础设施等重大民生项目建设。高度重视道路改造、便民市场等项目建设,支持尽快解决城区交通拥堵问题。七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全县累计减免税收5978.66万元。稳步推进降费工作,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下调为16%。

  (三)严格财政管理,着力提升理财水平。一是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县级年初预算安排时,对部门日常办公经费、会议费、车辆运行费、项目支出压缩10%—15%。预算执行中,按月统计“三公”经费、会议费,动态分析预算单位经费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2019年,全县“三公”经费较上年同期下降10.35%。二是强化预算约束管理。严格预算追加管控,除中央、省市新出台的增支政策、新增救灾应急支出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新增重大专项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解决外,其他新增支出全部通过年初预算、上年结余资金调剂解决。对机构改革新组建或职责增加部门,经费通过划转方式解决,原则上不新增预算。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在未经批准或未落实资金的情况下,各单位不得购置设备、维修改造。加强办公用房管理,严禁各单位自行在外租赁,相关需求由县纪委、财政局调剂安排,确实难以解决的,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通过市场化方式租赁。三是强化县级机构改革经费资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做好县级机构改革中经费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机构改革过程中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及要求,并有序推进经费资产清查、划转、接收和保障等工作。四是扎实开展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各乡镇、部门对照治理重点问题和所列问题清单扎实开展了专项审计和自查自纠工作,全县共清理出“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8805个,所有问题均整改到位。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升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使用的规范化水平。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全力配合人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工作,适时推送财政信息,增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月统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对执行进度较慢的单位,逐项核查存在问题,协商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支持问题有效解决。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对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性资金全部收回预算,调整用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支出。

  (四)深化财政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项目库管理,健全项目预算审核机制,实现预算编制与财政性结余资金、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有机结合。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时,对所有专项资金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上报、同审核、同批复”。二是大力推进预算公开常态化、规范化,部门预算全部实现了公开时间、平台、内容和格式的“四统一”,县级政府预算和应公开136个单位的部门预算,全部在批复后20日内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全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县财政全部按时公开了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更加全面地保障了群众对政府资金分配结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积极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估工作,把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执行的全过程,争取少花钱多办事、花小钱办大事,确保每一分钱都要用在刀口上,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产生放大效应,达到最好的效果,真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开展预算单位与财政联合会审绩效目标工作,切实提高绩效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36个部门118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全过程评价管理工作。对扶贫、教育、卫生、社保等专项开展重点评价,资金额10亿元。四是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印发了《关于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政府管控债务规模、规范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债务,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底线。五是加快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加强财政暂付款管理,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工作基本完成。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基本建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围绕落实重大财税政策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府债务管理、脱贫攻坚、污染防治资金使用、减税降费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加强会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审计指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同时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注重举一反三,从体制机制上巩固整改成果。

  三、关于2018年预算执行审计问题整改

  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往来款长期挂账、质量保证金管理不规范、公务卡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特别是对审计查出问题严肃认真进行整改,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做好四本预算的统筹衔接。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财政资资金拨付审批流程。明确审批权限及各部门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支付资金。

  二是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的原则,“全面、真实、完整”的进行细化和公开,加大“三公”经费、扶贫资金的公开力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一笔资金花得安全、用得高效。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和强化财政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各单位财务部门职能建设,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和规范使用。

  五是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分阶段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加强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

附件:
关于2018年举借债务情况决算说明.docx
2018年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