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有关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拟订全县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和全县环境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源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标准的执行。-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解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警、调查处理,协调解决跨区域和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县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负责全县排污申报登记、“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体工程必须与防治污染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限期治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的实施;参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指导全县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四)负责落实全县污染减排目标的责任。贯彻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保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的责任。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文件的审批;参与重大经济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经济政策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审批有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全县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参与新建各级自然保护区的审查、审批。
(七)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监管、农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和报批农村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指导全县农村生态示范创建、生态农业建设。
(八)负责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与辐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的实施,参与核与辐射应急事故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电磁辐射、放射性与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
(九)负责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危险固体废物及废弃化学品污染防治政策、规划,按照废物名录及污染防治标准、规范,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县危废、危化污染防治工作。
(十)负责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环境保护治理污染技术的引进和推广,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及环保产业发展;管理和组织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的对外交流。
(十一)负责环境监测。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技术规范;组织对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绿色单位系列创建活动,指导和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下设办公室、生态股、污防股、管理股四个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职工43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27人;实有在职人员39人,离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 830.32 万元,同比增加 115.72 万元,同比增长 28.5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32 万元,占比 100 %;事业收入 0万元,占比0 %;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 万元,占比 0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收入增加其中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收入增加较大;另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于工资上涨,也有所增加。
2018年支出总计 830.32 万元,同比增加236.74万元,同比增长 28.51 %,其中:基本支出 830.32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35.08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58.74 万元,农林水支出242.00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收入增加其中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收入增加较大;另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于工资上涨,也有所增加。
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 0 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 0 万元增加 0万元,增加 0 %。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0.32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00%,同比减少248.8万元,同比下降0.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4.9万元,占比100.00%。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30.32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00%,同比增加236.74万元,同比增长 28.51 %。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节能环保支出558.74 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33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0%;农林水支出242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00%
2018年财政拨款无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与上年末持平。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收入增加其中污染减排和污染防治收入增加较大;另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于工资上涨,也有所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 0 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 0 万元增加0 万元。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0.32 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244.6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47.72 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33 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22.98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247.5万元。
人员支出 321.94 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295.2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1.8万元,支出决算为 6.19 万元,完成预算343.89 %,主要原因是:由于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公务用车没有收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没有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5.12 万元,2018年预计公车收回,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07 万元,完成预算的89.17%。“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1.78 万元,增加38.53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人员0人次,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 16 次,接待人次 165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1.07 万元,较上年 1.317 万元减少 0.1万元,减少8.5 %,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人次均有所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购置费 0 万元,较上年 万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没有购置新车。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5.12万元,较上年3.45万元增加 48.41%,主要原因是中央省市环保督察频次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13.87万元,较上年70.23万元增加 631.7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企业的补助经费增加。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39万元,实际支出8.94万元,较上年 34.11 万元减少 73.79 %,其中:货物支出 8.94万元、工程支出 0万元、服务支出 0 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1871251.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3 辆,价值 42.21 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执勤用车 3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它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台、套),价值 0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 1871209.34万元。
六、2018年度决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2个,一是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涉及中央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120万元,实际支出117.86万元;二是甘肃省2018年贫困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30万元,实际支出28.828万元。(详见附表)
(一)决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差异率为0。
2、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差异率为0。
3、年初结转和结余决算差异率为0。
4、人员经费决算差异率为0。
5、公用经费决算差异率为0。
(二)决算执行的有效性
1、人员经费决算执行差异率为0。
2、公用经费决算执行差异率为0。
3、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率为0。
4、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上下年变动率为0。
5、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占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重为0。
6、“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差异率为0。
(三)决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
项目支出中开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经费比重为0。
(四)资产状况
资产类往来款变动率为0。
(五)负债状况
1、负债类往来款变动率为0。
2、事业单位借款变动率为0。
(六)人员情况
1、在职人员控制率100%。
2、其他人员增减率为0。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九、2018年贫困县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表)
十、2018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