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 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
(二)依法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查处商业犯罪行为。
(四)依法负责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实施流通领域商品交易许可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承办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指导县内经纪人队伍建设,增加县域经济活力。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条款备案,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广告违法行为。
(九)负责本县商标管理工作,指导县内商标注册和代理工作,依法维护县内特色地域产品合法权益,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发展;负责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负责本县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本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一)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十三)指导与工商行政管理业务有关的社会团体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年末机构数为1,相较去年没有变化。其中在职人员83名,有内设机构9个:办公室、市管科、法规科、注册登记科、商广科、纪检监察室、非公党建办公室、消协、个私协,直属一个经检分局,派出机构有大像山分局、磐安分局和西关、新兴、安远、大石、金山、礼辛、六峰7个工商所。
甘谷县工商局班子成员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3人、副书记1 人、纪检书记1人。
三、人员情况
我局行政编制108人,实有8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人数2人,实有2人;现有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45人。享受遗属生活补助人员16人。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102.57万元,同比减少102.64万元,同比减少8.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2.57万元,占比99.09%,其他收入10万元,占比 0.91%。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经费减少。
2018年支出总计1092.57万元,同比减少112.65万元,同比减少9.35%,其中:基本支出1055.97万元;项目支出36.6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0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47.22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37.22万元增加10万元,增加26.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入为10万元非公党建经费,2018年年底拨入后未来得及列支。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2.57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12.64万元,同比减少9.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5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2.57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12.64万元,同比减少9.35%。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27.05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27.05万元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此结余为历年拖欠应收款项。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5.97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665.3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9.52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1.08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人员支出956.4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99.5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84万元,支出决算为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30万元,减少25.1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车辆和接待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接待110人次,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72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 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确保最大程度控制并降低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持平。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6.12万元,较上年9.14万元减少3.02万元,下降33.0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车辆使用,车辆保养较好,维修费用显著降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52万元,较上年110.68万元减少10.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控制车辆和接待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98万元,实际支出15.98万元,较上年7.87万元增长50.75%,其中:货物支出15.9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2157.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22万元;房屋建筑面积4245.37平方米,价值1616.72万元;车辆12辆,价值99.09万元(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26.62万元;在建工程价值267.86万元。
六、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92.57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12.64万元,同比减少9.3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5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92.57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112.64万元,同比减少9.35%。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19.57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00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