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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索引号:20230428-154912-191 时间:2019-08-05 来源: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   
 
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实施全县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负责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负责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全县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工作。
   (六)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组织论证补偿方案并公布征求意见;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七)负责组织房屋征收评估工作。
   (八)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的管理、监督工作。
   (九)负责做好全县房屋征收安置房的统筹、调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安置房总量的测算,并协调办理相关产权注销、登记工作。
   (十)负责组织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的权属及合法性调查、认定和处理。
   (十一)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监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内设6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1、负责中心综合协调工作。会议的组织、后勤保障、车辆和资产管理及对外联络接待工作。
    2、负责政务督查督办、总结、计划等综合性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调研工作。
    3、负责文秘、新闻宣传、网络舆情监管、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安全、档案管理、人事、劳资等工作。
    4、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核、党务、干部管理工作。
    5、负责对全县房屋征收和搬迁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出具分析报告。
    6、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1、依据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编制全县房屋征收搬迁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2、负责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项目是否有发改、建设、规划、国土、消防、环保等部门的批复文件,根据以上报件资料是否完善,决定是否受理。
    3、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
    4、负责研究和起草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规范性文件工作。
    5、负责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工作。
    6、负责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论证、公示和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上报县政府审核通过。
    7、负责对进入我县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进行考察、备案登记等资质核实管理工作,建立信用档案。
    8、负责对依法选用参与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评估行为进行监督。对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进行核查。
    9、负责房屋征收行政诉讼、复议的应诉处置等有关工作。
    10、负责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11、负责书面通知有关部门在房屋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工作。
    12、负责拟定受县政府委托的房屋征收决定,报请县政府批准,作出决定,并予以公告。
    13、负责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房屋征收范围内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启动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14、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的权属及合法性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监督。
    15、负责对进入我县房屋拆除机构进行考察、备案登记等资质核实管理工作,建立信用档案。负责项目工程招(投)标采购工作,对招(投)标采购前期所需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招(投)标采购工作顺利实施。
  (三)计划财务股
    1、负责制定全县房屋征收补偿资金及经费的预、决算工作。
    2、负责全县房屋征收和搬迁项目的成本测算和审核工作。
    3、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资金往来及其他日常业务的办理,并对房屋征收专项资金实施监督和管理。
    4、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资金兑付、收缴及结算。
    5、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资金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房屋征收资金进行财经纪律检查及财务审计工作。
    7、负责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核查等工作。
   (四)安置管理股
    1、负责编制全县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计划。
    2、负责全县房屋征收项目安置房统筹、购买、调配和管理工作。
    3、负责全县房屋征收项目的回迁安置工作。
    4、负责协调相关产权查询、注销、登记工作。协助计划财务股收缴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资金。
    5、负责依据安置房平均价格,制定楼层安置价。
    6、负责对安置房屋建档和分配情况进行统计。协助计划财务股与项目投资人结算使用安置房的房款和使用临时周转房的临时安置费。
    7、负责对房屋的市场租金情况进行调查。
  (五)征收补偿股
    1、协助政策法规股拟定全县房屋征收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协助相关部门、政策法规股做好未登记建筑权属及合法性的调查、认定和处理工作。
    2、负责房屋征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及开展评估工作。
    3、负责房屋征收项目相关资料及房屋或土地相关权属证明的收集、归档备案工作。
    4、负责对已征收房屋拆除工作进行管理,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5、负责与被征收单位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协助政策法规股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征收实施机构的工作。
    6、负责指导全县房屋征收业务工作。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公室(调解中心)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协调、指导、检查和督促全县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组织全县房屋征收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监督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项措施落实、信息收集和情况反馈等工作,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上报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组织全县房屋征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业务培训。收集管理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台账资料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接访、信访、维稳、纠纷调解工作。负责全县被征收房屋权属的审核。
    三、人员情况
    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2名,在编人员11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2.24万元,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24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2018年支出总计82.24万元,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其中:基本支出82.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82.24万元,支出为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24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2.24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0%。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82.24万元,占当年预算的100%%,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支出82.24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比较。
    2018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  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24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2.27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8.6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3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
    人员支出52.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29.97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三公经费”支出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0次,接待人次0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0万元,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新增加单位无上年数据。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万元,实际支出1.32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长100%,其中:货物支出1.32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1.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房屋建筑面积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32万元。
    六、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整体绩效情况
  (1)行政运转保障。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和经营支出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政府厉行节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比上年支出减少。
   (3)政府节能降耗。
    严格控制水、电、燃油费用支出,比上年支出减少。
   (二)评价结论及建议
    2018年部门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但预算编制还需进一步细化,针对预算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的费用。
    2、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附件:
2018年甘谷县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