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文化广播影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产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以及全县旅游业规范性文件;管理、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宣传、创作,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制定全县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2)推进全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旅游产业的公共服务,指导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业规划、开发,设施建设和基层设施建设,管理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广播影视事业;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有线传媒、多媒体和“村村通”等工程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引导全县旅游业社会投资,负责全县文化、广播影视、旅游统计工作。
(3)承担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广播影视事业以及旅游业管理职责,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广播影视事业、旅游业负责规划,开发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广播影视事业、旅游业的建设与发展;按管理权限,组织申报、审批旅游景区(点)的A级和星级宾馆及农家乐的星级评定,审核、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晋等升级。
(4)承担全县文学、艺术事业、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中心的宣传、事业产业发展、业务工作、假日旅游工作、旅游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事业的指导、管理责任等。
(5)拟订全县文物、博物馆、文化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完善全县文物、博物馆、文化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区域内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
(6)管理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文化建设、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检查其建设发展项目资金的使用。
(7)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全县文物违法的重大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全县文物安全保卫活动消防技防工作。负责并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8)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并监管全县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县文化市场“扫黄打非”计划,协调组织文化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等。
(9)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稽查队、大像山文管所、剧院、剧团、甘谷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中心的宣传、事业、产业发展进行指导、协调和行政管理、指导乡镇文化站、广播电影电视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10)推进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影视事业机构改革,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承担机构改革中的力量整合、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绩效考核工作。
(11)负责全县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影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辖办公室、文物股、旅游股,下属4个馆站,分别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三、人员情况
本单位共有职工106人,在职人员80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0,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9人;退休26人;无临时和离休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一)2018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共计2036.1万元,2017年本单位支出共计1374.58万元,同比增加661.5元,增长率为48.12%,主要为项目资金(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幅较大。
2018年支出总计2036.1 万元,同比增加661.5 万元,同比增长 48.12 %,其中基本支出919.27万元,占总支出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1.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71万元,资本性支出2.9万元,对企业补助90万元。项目支出1116.82万元,占总支出55%。
2018年年末结转结余80.37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80.37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 0 %。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共计2036.1万元,2017年本单位支出共计1374.58万元,同比增加661.5万元,增长率为48.12%,主要为项目资金(科目2079999其他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幅较大。
2018年支出总计2036.1 万元,同比增加661.5 万元,同比增长 48.12 %,其中基本支出919.27万元,占总支出4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57万元,资本性支出29.14万元,对企业补助90万元。项目支出1116.83万元,占总支出55%。
2018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80.37万元,较年初结转结余80.37万元,增加,0万元,增加0 %。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9.28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551.09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2.48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26.57 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其他资本性支出 29.14 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90 万元。
人员支出777.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141.6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 0%。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无因公出国(境)人员,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 0 次,接待人次 0 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0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长 0 %。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1、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 0 辆,购置费 0 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长 0 %。
2、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万元,较上年 0万元增长0%。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6万元,较上年307.2 万元减少53.9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及公共文化送戏下乡项目列入项目支出。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88 万元,实际支出 43.80 万元,其中:货物支出43.88万元、工程支出0万元、服务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921.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37万元;房屋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价值755.33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价值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85.63万元。
六、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9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7%。共组织对2018年度甘谷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8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项目等1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5万元。共组织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下属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8.5万元。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我单位对以下项目进行绩效考评:
(一)2018年度甘谷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1、绩效自评金额、个数、覆盖率
本次纳入绩效评价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160万元,涉及建设项目8项,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定性与定量综合分析等评价方法,对8个项目的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效果进行了全面的评价,覆盖率达到100%。评价结果表明,全县 2018 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自评平均得分为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2、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分析,8个项目全年预算安排160万元,实际支出146.96万元,支出率92%。
3、绩效目标、评价指标体系分析及改进建议
经过认真对照《甘肃省2018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的评分标准和甘肃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评价指标量化评分表,分别从资金执行、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1)资金执行
8个项目全年预算安排160万元,实际支出146.96万元,支出率92%。总分10分,得分9分。
(2)项目产出
目前,7个村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完成验收。甘谷县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正在实施。
甘谷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本次项目产出总分为50分,得分为49分。其中三级指标得分为:数量19分、时效10分、质量10分、成本指标10分。
(3)项目效益。
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的实施,全县群众参与文化活动覆盖率提升10%;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环境得到改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得到提升。
本次项目效果总分为40分,得分为40分。其中三级指标群众参与文化活动覆盖率10分;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环境改善10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10分。
(4)满意度
加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争取力度,切实改善本县区域内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条件,不断丰富乡镇、行政村文化生活,全面提升本县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使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满意程度提升。
本次满意度总分为10分,得分10分。
(5) 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加大对专项资金检查、指导和服务,定期开展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的培训,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二是加快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尽快实施相关项目。
(二)2018年“三区”文化人才项目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三区”文化人才项目自评平均得分为88分。 产出指标共计50分,得分48分。其中数量指标得分20分;质量指标得分8分;时效指标得分10分;成本指标10分。发现问题: 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参差不齐,喜忧参半;文化志愿者开展基层文化工作创新性不足,难以充分发挥自身特长;因资金使用的局限性,工作很难进一步发挥。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一是上级文化部门能制定相关扶持大纲、提供相关培训用的资料等,明确基层帮扶人员的辅导目标。二是增强帮扶的针对性。因地制宜,每年实实在在地帮助帮扶对象完成一两个项目,力求见实效,有实绩。三是希望帮扶要有连续性,上届未完成的项目,下届应主动继续完成,确保帮扶效果。四是“三区”人才支持计划资金使用应根据工作实际,灵活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 加强对选派文化工作者的专业培训和充电工作;编印对选派文化工作者有指导性工作手册或学习资料。
(三)2018年“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
本次纳入绩效评价的“三馆一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03.5万元,涉及甘谷县图书馆、甘谷县文化馆及15个乡镇文化站,采用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比较、定性与定量综合分析等评价方法,对甘谷县图书馆、甘谷县文化馆及15个乡镇文化站的投资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效果进行了全面的评价,覆盖率达到100%。评价结果表明,全县 2018 年度“三馆一站”免费开放项目自评平均得分为88.5分。2018年甘谷县“三馆一站”免费开放资金共到位103.5万元(中央资金92万元,省级资金11.5万元),其中甘谷县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18万元,甘谷县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18万元,15个乡镇文化站共计67.5万元(每个乡镇文化站4.5万元)。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馆站空间不足,基础设施薄弱;(二)自动化服务程度较低;(三)专业人才不足。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