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甘谷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普通单程交通费用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内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
现将《甘谷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普通单程交通费用补助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甘谷县财政局
2020年2月18日
甘谷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普通单程交通费用补助管理办法
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当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就业工作。根据天水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天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就业扶贫组织化劳务输转工作的实施方案》和《甘谷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下就业扶贫组织化劳务输转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补助对象
跨省外出务工的甘谷户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补助标准
(一)跨省外出务工建档立卡劳动力补助标准
1.每人每年享受一次;
2.补贴建档立卡劳动力外出务工单程普通交通费用;
3.按照车票实际价格全额补助(包括中转车票)。
(二)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开展就业服务补助标准
为提升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组织化输转程度,做好跨省务工人群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建档立卡劳动力跨省输转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安全行”,决定为跨省外出务工建档立卡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按照3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服务费用。
三、补助资金来源
在专项扶贫财政资金中安排列支。
四、补助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人就业企业出具的就业证明;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实名制车票复印件或照片。
(二)申报程序
1.提交材料:由申请人向人社部门指定的县内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提交申报所需材料;
2.补助发放: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统一收集报人社部门审核后,由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负责发放到个人。
五、就业服务
由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为建档立卡务工人员建立体温测试登记表、发放一次性医用口罩一个及新冠肺炎防控手册一本。
六、管理监督
由人社部门监督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跨省外出务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管理统计、补贴发放、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依法对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追究相关责任。
七、其他
本办法自2020年2月20日起实施,2020年5月31日终止。
附件:1.甘谷县人社局指定开展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名单
甘谷县人社局指定开展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名单
| 序号 | 人力资源服务中介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1 | 甘谷县腾达职业介绍所 | 马强强 | 0938-8888887 17344153090 |
| 2 | 甘谷县博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王涛 | 17752223831 |
| 3 | 甘谷县世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高世扬 | 18293800926 |
| 4 | 甘肃航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李睿 | 13909387891 |
| 5 | 甘肃泓瑞宝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李国瑞 | 13085971291 |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