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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甘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20230428-154806-942 时间:2020-05-28 来源:2020年甘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甘谷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将甘谷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一、部门主要职责

  甘谷县公安局为甘谷县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县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实施机关。主要职能包括:

  (一)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秩序地行为;

  (三)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四)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五)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六)警卫国家规定的特种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七)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处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地有关事务;

  (九)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地罪犯和监外执行地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地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负责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宣传教育;

  (十一)负责各类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对吸毒人员依法实行强制戒毒,对复吸人员报送劳教;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打击各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以及公安教育培训,公安宣传文化工作;

  (十四)组织全县公安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和督办公安队伍中发生的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六)协调活直接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控告申诉工作;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规划实施全局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八)对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十九)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职工689人,其中正式民警351人,机关工勤10人,事业干部32人,辅警246人,行政退休50人。内设政工室、指挥中心等17个队室;设城关派出所、姚庄派出所等17个派出所和看守所、行政拘留所2个监管场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677.95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比2019年预算增加113.55万元,增加0.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辅警60人,增加辅警人员工资费用。

  (一)基本收入

  2020年基本收入5677.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3.55万元,增加0.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辅警60人,增加辅警人员工资费用。

  (二)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5677.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3.55万元,增加0.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辅警60人,增加辅警人员工资费用。

  (三)功能经济科目支出

  1.行政运行

  2020年行政运行支4887.35万元,反映本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为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

  2.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遗属)支出73.6万元,反应本单位遗属生活费。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135万元,比2019年减少11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进)0万元,比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3万元,为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1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计划购置执法执勤车辆,且2019年购置11台公务用车,新车运行维护费较少。

  (二)培训费

  2020年培训费5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三)会议费

  2020年无会议费,与2019年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115万元,与2019年持平。

  (一)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来我县检查工作、协作办案以及上级督查等有关人员的接待,预计接待13批次,预计接待145人次。公务接待费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以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支出。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8台。

  (四)培训费以中央转移支付办案费支出,2020年我局将加大在职民警培训和专业培训力度,提高在职民警业务素质和技、战术水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011.56万元,主要包括:新建业务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3495万元,台式电脑25万元,办公桌44万元,楼道烧水器(带净化) 26万元,打印机8万元,,特警、辅警警用服装16万元,购置警用车辆80万元,网络检查设备105万元,灶具20万元,其他192.56万元。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基本支出:反映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附件: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