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关于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拟定全县文化、文物、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推动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三)推进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对外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事业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
(四)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五)指导管理文体广电和旅游系统各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系统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工作;管理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社团的资格审查。指导全县各类社会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拟定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六)拟订全县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艺术创作和艺术生产,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制定全县广播电视、文艺、旅游、体育方面的比赛、评奖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七)负责全县文物的保护、研究、开发、利用工作,审核、推荐、申报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晋等升级;配合有关部门,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要求,做好历史文化古村古镇保护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县野外文物的抢救性清理、发掘,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考古学调查。
(九)指导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协调、组织文化行政执法机构及相关部门对各类文化市场大要案的查处工作,从严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递境外卫星电视节目、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履行文物行政执法职责,依法组织查处全县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十)负责中央、省、市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微波传输、有线传输和“村村通”等工程规划、建设和日常监管;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制度的拟定;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审核、审查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十二)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网络发展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调频发射台(站)播出节目及转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管理。
(十三)负责全县小功率电视差转台、小功率调频广播转播台的规划布局、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
(十四)综合协调全县旅游资源的规划和开发;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申报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检查全县旅游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全县旅游业的信息化建设;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
(十五)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的统计、年检工作;负责全县国内旅行社、星级饭店以及其他经营旅游业的企事业单位的审查、申报、管理工作。
(十六)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培育和开发国际、国内旅游客源市场;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指导和协调假日旅游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十七)制定全县文体广电和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相关业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下设6个股室:办公室、文物股、广电股、旅游股、体育股、文化股。
三、人员情况
我单位共有职工100人,在职人员80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0,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9人,退休20人,无临时和离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750.2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6.89 万元,事业收入83.37 万元。2018年度收入总计2036.1 万元,同比增加714.16万元,同比增长35.0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50.26万元,占比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
2019年支出总计2666.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96.91 万元;项目支出1753.35 万元。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557.64万元,艺术表演团体:210.74万元、群众文化:50.74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25.49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20万元、文物保护:714.65万元、博物馆:5.69万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4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2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1.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7.0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9.93万元。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83.37 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666.89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6.89 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 0 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666.89 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行政运行:557.64万元,艺术表演团体:210.74万元、群众文化:50.74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25.49万元、旅游行业业务管理:20万元、文物保护:714.65万元、博物馆:5.69万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24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22万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1.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67.03万元、其他扶贫支出29.93万元。2019年年末结转结余83.37 万元。
2019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83.37 万元。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91 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539.14 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64.72万元、津贴补贴251.92万元、资金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09.80 万元,包括办公费4.86万元、印刷费4.55万元、咨询费、手续费0.02万元、水费0.19万元、电费、邮电费0.64万元、取暖费0.55万元、物业管理费0.08万元、差旅费1.92万元、专用材料费0.27万元、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93.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0.54 万元,退休费67.03万元、生活补助3.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3.32 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公用经费支出 16 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和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0元,支出为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元,因公出国(境)人员支出为0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9年本单位厉行节俭的原则,没发生接待费,公务接待费用支出为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9年因公车改革,车辆划转公务用车平台统一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为0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 万元,较上年6 万元增长 62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行政单位机构改革。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 万元,服务支出 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为 855.261716 万元。
六、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评估的项目有9个。一是对照全年预算数,如实填写执行数;二是对照年初设定的年度总体绩效目标,填报全年实际完成情况;三是对照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目标指标值,逐项填写全年实际值。四是对未完成绩效目标的项目绩效指标值,逐条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成、结转到本年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照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十、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甘公网安备620523020000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