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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1676340527635838 时间:2023-01-16 来源:   
 

甘谷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天水市市委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甘谷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新闻宣传、广播电视宣传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制定广播电视宣传计划,开展全县广播电视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筹划和实施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事业发展、技术改造及新项目开发等工作;

  4.负责广播电视栏目(节目)设置、节目制作、对外合作交流、安全播出等工作;

  5.负责组织审查台内播出的新闻、电影、电视剧、广告等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并监听监看;

  6.负责广播电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播电视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7.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及人员情况

  甘谷县融媒体中心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我单位实有人数68人,其中:实有在职事业人员68人。退休人数30人,遗属人员8人。下设办公室、党建办、宣发部、事业部、技术部、新闻部、播控部、制作室和8个部室。

  三、部门预算收支编制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精神的规定,坚持收支平衡、精细科学、应收尽收的原则。

  四、2023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我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98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983.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较上年度增加164.08万元,同比增加19.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他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支出总数983.08万元,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3.08万元,社会就业和保障160万元。本年我单位预算总支出983.08万元,其中: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一般预算支出983.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较上年度增加164.08万元,同比增加19.9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其他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上年结转0万元。

  2023年年初预算分功能科目来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3.08万元,社会就业和保障160万元。(详见附表)

  2023年年初预算分经济科目来看,广播电视行政运行支出823.0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0万元。(详见附表)

  3.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2023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收入收入13.6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五、2023年度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向县财政上报政府采购计划总额为2.05万元,计划采购办公电脑及复印机,设备详情清单见附件政府采购预算表。

  六、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3年我单位财政“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总额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情况

  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情况

  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情况

  2023年未计划新购置公务用车,其他交通费用预算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9,007,789.09元,累计折旧6970870.14元,净值2492618.95元。其中:车辆0辆,净值0元;房屋3171.22平方米,净值1,996,716.68元;土地0平方米。无形资产净值10999.65元。

  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05万元,主要为办公电脑及复印机采购。

  七、“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等说明

  我单位“三公”经费2023年预算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用预算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在“三公”经费方面,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确保最大程度降低“三公”经费支出。

  八、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3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分别是:(1)单位在职职工工资969.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工资福利。(2)公用经费13.60万元,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保障正常运转,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政府性基金:指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附件:
2023年部门预算表(融媒体中心)..xls